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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国中命案“干哥”二审判12年 被害家属忧报复发不自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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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1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新北报导)新北市杨姓国中生2023年12月在教室遭同校郭姓少年持刀割颈身亡,一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依杀人罪判郭男9年、教唆的林姓少女8年徒刑。案经双方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加重改判12年、11年,但杨生家属仍不满刑度过轻,担忧郭男假释出狱会报复,发表不自杀声明。

郭姓少年与“干妹”林姓少女平时混迹地方宫庙,与帮派分子为伍,2023年2月因霸凌一名女同学,事后一起转学至案发学校。同年12月25日,林女进入杨生所属班级教室找友人聊天,因被杨生驱赶心生不满,负气离去向“干哥”郭男诉苦。郭男与杨生发生争执,并拿出预藏的弹簧刀行凶,刀刀致命。

案发后,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将郭、林二人收容于台北少年观护所,今年3月以涉犯杀人重罪,且犯案时皆已满14岁,合于《少年事件处理法》规定,裁定移由新北地检署侦办。由于事证充分且明确,检察官侦办不到1个月,火速于2024年5月依杀人罪起诉二人。

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审酌,郭姓少年与林姓少女犯杀人罪,由于犯案时皆未满18岁,依《刑法》得减轻其刑;且考量二人在观护所期间经多次咨商、晤谈后,已渐能觉察并反省自身过错,但仍需时间学习及调整,因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8年。

案经双方上诉,高院认为,一审并未审酌二审送请医疗机构所作的少年事件处理程序审前调查报告,针对少年个别相关的评估结果、再犯风险及具体处遇建议内容,考量量刑基础、处遇因子有变更,重新审酌后撤销原判决,加重改判12年、11年。

杨生父母23日在新北市议员石一佑的陪同下到庭听判,当庭怒吼“为什么判那么低”、“杀人了还谈什么教育”,声泪俱下。杨生父亲在庭外表示,他原本预期的刑度是30年,法院一直说要给杀人的郭男、林女教化机会,结果就是只判12年,实际上过了三分之一刑期就能假释出狱,也就是4年后出来还不到18岁就可继续杀人。

杨生父亲批评,《少年事件处理法》就是在保护坏人,被害者完全没被保护,尤其他在法庭上一直请求法官加重刑期,民事庭又把他家的全部资料让对方知道,担忧郭男假释后“我可能是第一个被他杀的”。杨母也质疑,活生生的孩子就这样没了,还谈什么修复式司法,“我的孩子命都没有了,要怎么修复啊?”

杨生父母也发表“绝望中的不自杀声明”,提到“我们非常恐惧加害人假释出狱后的报复,我必须郑重声明,我和我的家人不会自杀”,被害者家属与证人每天活在恐惧之中,而加害者却受到司法体系层层保护,《少事法》不让公布加害人个资,却让杀人犯知道被害者家属住在哪,这样的制度到底是在保护谁?就连民事赔偿938万元也只拿到一张债权凭证。◇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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