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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共安全 桃园消防局第三大队液化石油气业者座谈

桃园消防局第三大队液化石油气业者座谈会。(桃园市消防局第三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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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为提升液化石油气零售业者的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其申报义务与法规遵循,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灾救护大队分别在芦竹分队、竹围分队及观音分队举办“液化石油气零售业者政令宣导座谈会”,共计约40家业者参与,针对申报作业流程、容储证明重要性、逾期容器管理、串接场所安全及违规罚则等重点进行说明。透过座谈会方式,协助业者正确认识并落实各项法规要求,共同打造更安全的液化石油气流通环境。

第三大队提醒,依现行规定,液化石油气零售业者应于每年4月及10月各申报一次,内容包括用户及容器管理纪录。业者可透过市府建置之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登录及上传相关表单,并确保资料正确、格式符合制式规范。会中亦展示申报步骤及档案管理方式,协助与会人员熟悉操作流程,避免疏忽导致违规。

第三大队提醒,依现行规定,液化石油气零售业者应于每年4月及10月各申报一次。
第三大队提醒,依现行规定,液化石油气零售业者应于每年4月及10月各申报一次。(桃园市消防局第三大队提供)

座谈会亦强调“容器储存证明”之必要性。根据《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位置构造设备设置标准暨安全管理办法》第72-1条,零售业者若设有储存场所,应申请储存场所证明书,并备妥内容清单以供查核。未取得证明或无法出示者,其可储气量将受到严格限制,影响业务经营弹性。

在容器管理方面,第三大队提醒业者不得进行非法分装,必须在合法分装场内执行,且不得提供逾期容器予民众使用,违规者将依相关法条开罚。并再次强调贩卖场所对供应设备负有维护与检修责任,并应每半年向消防机关申报相关资料。当容器串接使用量超过特定标准时,业者必须加强通风、防晒、固定、防倒装置并设置气体漏气警报器。超过300公斤者,还须设置自动紧急遮断装置与安全围设设施,以防范气体外泄导致意外事故。

第三大队提醒业者不得进行非法分装,必须在合法分装场内执行,且不得提供逾期容器予民众使用,违规者将依相关法条开罚。
第三大队提醒业者不得进行非法分装,必须在合法分装场内执行,且不得提供逾期容器予民众使用,违规者将依相关法条开罚。(桃园市消防局第三大队提供)

消防局第三大队强调液化石油气业务关系公共安全,任何环节皆不可轻忽。若民众发现业者有违法情形,亦可直接向消防局反映,有效杜绝潜在风险,守护市民生命与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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