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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县动保条例上路 遛狗不系绳最高开罚1万5

屏东县即日起遛狗未系绳经劝导不听、未经许可持有兽铗,最高开罚1万5。(屏东县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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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5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屏东县动物保护自治条例经农业部核定,26日已公告在县府公报,按照地方制度法第32条第4项规定,自治法规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发生效力,即日起正式上路,未来民众遛狗未系绳经劝导不听、未经许可持有兽铗都将开罚。

县府农业处长郑永裕表示,现行动保法中动物出入公共场所仅有需7岁以上之人伴同规定,但是实务上常见饲主带宠物散步,因未系链绳,而引发追车(人)或是追咬其它动物事件,因此自治条例施行后如果宠物未系绳、使用箱笼或其它适当防护措施,遭检举确认身份且劝导不改善者将裁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裁罚。

农业处表示,屏东县动物保护自治条例共14条,除了遛狗应系绳外,针对兽铗也增加了未经许可不得持有的规定,违者依自治条例最高也可处新台币1万5000元以下罚锾,并且按次裁处。此外包括遭检举虐待动物拒绝动检员进入稽查或雇主未防止移工购买、食用犬猫等,查证属实也都将依照动保自治条例裁罚。未来请民众持续遵守动物保护法及屏东县动物保护自治条例规定,为友善动物城市共尽心力。

屏东县即日起遛狗未系绳经劝导不听、未经许可持有兽铗,最高开罚1万5。
屏东县即日起遛狗未系绳经劝导不听、未经许可持有兽铗,最高开罚1万5。(屏东县政府提供)
宠物外出需使用箱笼。
宠物外出需使用箱笼。(屏东县政府提供)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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