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7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为避免老树在审查是否列入受保护树木期间遭破坏,台北市文化局研拟修正“台北市树木保护自治条例”,新增“暂定受保护树木”制度,自进入认定程序起即纳入保护范围,若有破坏行为可处最高新台币10万元罚锾。草案预计年底前送市议会审议。
现行制度需经主管机关认定后,树木才能具备法定保护身份,但在认定前若遭破坏,现行条例无罚则可依,去年曾有民间团体提报木栅路巷弄内多棵老树为受保护树木,却因公文往返延误,在尚未完成认定前即遭砍伐,引发社会关注。
在北市树木保护委员会建议下,文化局着手研修相关条文。根据预告中的修正草案,未来凡提报认定为受保护树木者,自进入审查程序起,将视为“暂定受保护树木”,适用《台北市树木保护自治条例》相关规范,查证期间若遭砍伐、破坏,将处5万元至10万元罚锾。
草案也修正树木认定标准,原先仅规范胸高0.8公尺以上、胸围2.5公尺以上树木为受保对象,未来将依阔叶树、针叶树及桑科榕属等树种特性,细分为不同量测标准,以提升审查科学性与客观性。
文化局7月11日表示,目前修正草案已完成预告程序,正汇整各界意见,后续将送市府法规会及市政会议讨论通过,预计于年底前送交市议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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