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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渔会理事长带头走私中国牡蛎5公吨 获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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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连江地检署今年5月间起诉2件走私牡蛎案,分别有1人、2人涉案,其中后者竟是由江县渔会理事长陈佳瑜主导,非法输入中国牡蛎5,062公斤,2案合计走私超过6公吨。连江地方法院日前宣判,依准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判陈佳瑜1年6月徒刑,同案共犯1年2月。

检方起诉指出,陈佳瑜涉嫌于2023年5月27日伙同陈姓渔民,驾驶渔船在北竿海域与中国籍渔船并靠接驳,走私5,062公斤未经检疫的牡蛎入境,却辩称是自家养殖的牡蛎。但根据船只航迹记录显示,他们根本没进入过养殖区,且扣案牡蛎重量每袋都是10公斤,与养殖牡蛎的情形迥然不同。

连江地院审酌,陈佳瑜为整起犯罪主导者,负责联络、指挥,利用他在渔会的职务身份规避查缉,且涉案量巨大,恶性重大;考量他曾于2020年曾因未经许可赴中国而获缓起诉,却仍屡犯不悔,因此依《惩治走私条例》准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并科罚金25万元,不予缓刑。同案被告渔民获刑1年2月、罚金10万元。

至于同日宣判的另一件走私牡蛎案,是另名陈姓渔民于同年4月29日,同样以与中国渔船并靠方式,走私中国牡蛎1,110公斤来台,他落网后也辩称牡蛎是来自国内养殖区,事后在法院准备程序庭中才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的身份、走私数量、行为态度等因素后,认为不应予以减刑,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科罚金8万元。

检方起诉当时认为,近来有媒体报导马祖地区牡蛎疑似有“洗产地”的情况,严重威胁我国农渔业市场与检疫体系,陈佳瑜等人藉走私方式规避正常检疫程序及关税规范,严重危害我国农渔产品检疫安全与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且犯后又不思悔改,仍饰词狡辩,建请法院从重予以量刑。而今法院对2案均不予缓刑,显示支持检方求刑立场,连江地检未打算上诉。◇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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