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7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体育部将于9月正式挂牌,立法院8日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案,明定国发基金应提拨一定比率投资运动产业,且为鼓励民间资金投资运动产业,营利企业对运动业产业、重点运动赛事捐赠得加成减除额度,从现行150%提高至175%,扩大企业赞助职业运动抵税金额。
三读条文明定,中央主管机关应会同或协调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及信用保证机构,建立运动产业发展投资、优惠融资管道及信用保证机制,并提供优惠措施引导民间资金投入,以协助各经营阶段之运动事业取得推展运动业务所需资金。国发基金应提拨一定比率投资运动产业。
对于营利事业捐赠运动产业,除现行条文原列5款之外,此次修法也新增全民运动一款。三读条文明定,营利事业办理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可促进全民运动发展之赛事,得依《所得税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以费用列支,不受金额限制。
有关全民运动赛事,行政院会通过时新增规范,定义全民运动赛事涵盖俱乐部运动赛事、政府机关或营利事业自办比赛、社区联谊赛等赛事种类,得享有税赋优惠。
为促进运动产业及赛事发展,提高企业对运动业捐赠诱因,三读条文规定,营利事业对中央主管机关认可之职业或业余运动业之捐赠,于申报所得税时,得在捐赠金额新台币1千万元额度内,按该金额之175%,自其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
营利事业对中央主管机关专案核准之重点职业或业余运动业,以及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重点运动赛事主办单位之捐赠,于申报所得税时,得全数按捐赠金额之175%,自其当年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不受前项1千万元额度及但书之限制。
受赠年限部分,从现行的5年,延长至10年。三读条文明定,对业余运动业及重点运动赛事主办单位的捐赠得减除营利事业所得额的施行期间,自修正生效日起至2031年12月23日。
此外,三读条文规定,运用数位技术或资讯科技等运动科技提升运动产业服务品质或提高运动产业竞争力,也将获得主管机关辅导及奖助。此一条文由民进党立委蔡其昌于审查会提出并通过。
院会也通过两项附带决议,一为建请体育署与财政部等相关部会进行讨论,明确将“捐赠”属于无偿行为之定义及样态于官网公告,提供民间明确遵循依据。明确规范捐赠与商业曝光所属之对价交换行为之不同。
另一项附带决议则建请体育署研议如何依本条例之捐赠机制或其他方法,使民间资源可挹注于赌博防制,公私携手减少伤害运动产业之犯罪。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