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国安法逾八成定罪不成立

【大纪元2025年07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Danny Tang撰文/王君宜编译)根据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最新研究报告,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五年后,逾八成根据该法作出的定罪“并不正当”,这些案件本不应该受到起诉。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主任莎拉·布鲁克斯(Sarah Brooks)表示:“本次研究证明,绝大多数被控国安罪名者,其行为完全在合法权利范畴之内。其它国家应挺身而出,利用影响力敦促香港与中国(共)当局尽速撤销此法。”

报告于6月29日发表。根据报告,在已结案的78宗《港区国安法》案件中,至少66宗(占比84.6%)涉及合法言论表达,根据国际标准不应构成定罪,且无证据显示涉案者曾使用任何暴力或煽动行为。

报告并指出,若将香港2024年《基本法》第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案件,以及早前以“煽动叛乱”罪名起诉的案件合并统计,127宗案件中,至少有108宗(即85%)性质相似,亦属滥用刑事起诉,远未达国际标准下的定罪门槛。

国际特赦组织的数据亦显示,自2020年6月30日以来,香港政府已根据国安相关法律针对255人展开行动,当中平均每人审前羁押时间为11个月。其中129宗国安案件中,法院拒绝被告保释,占被起诉案件总数的89%。

布鲁克斯表示:“这部高压法律以及其衍生的国安立法,已严重侵蚀香港过去保障人权与法治的核心法律保障。其结果是,港人表达自由的空间被摧毁,发声即可能遭逮捕。”

她指出,《港区国安法》已将香港从一个包容、开放辩论的城市,转变为压制与自我审查的城市。“我们的分析显示,香港的国安体系不仅在书面上公然违反国际人权标准,更在实际操作中被滥用,镇压异见声音,营造恐惧氛围。”

布鲁克斯呼吁港府立刻停止适用国安法,至少应恢复“无罪推定”下的保释原则。

“没有人该因行使言论自由就被关进监狱。”她强调。

原文“80 Percent of Convictions Under Hong Kong’s National Security Law Not Justified: Amnesty International Report”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责任编辑:李沐恩#

相关新闻
香港国安法实施两年之际 新西兰外长批评中共
香港国安法官下令改称天安门大屠杀为六四事件
香港国安法案第四度不设陪审团
联合国委员会:香港国安法实际上废除司法独立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