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3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中配李贞秀因户籍与国籍问题,陆委会认定违反两岸条例,不具立委参选资格,李贞秀日前反批政府是“恶意法律曲解”,“难道补申请毕业证书,也是补申请那天才算毕业吗?”对此,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3月5日表示,两岸条例规定十分明确,必须完成注销中国大陆户籍并缴回相关证明,“缴回证明的那一天才算完成程序”,“缴的时间是哪一天,就是从哪一天算起。”
李贞秀近日质疑政府认定方式,“难道补申请毕业证书,也是补申请那天才算毕业吗?”对此梁文杰在记者会上回应说,“我大概知道她讲的是什么意思”,她的意思是“可能十年前毕业了,现在因为要找工作,所以要申请一张毕业证书,毕业的时间应该从10年前算起,不可能从现在算起”。
不过梁文杰强调,法律规定与这个比喻不同。他指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第3项写得“明明白白”,必须注销中国大陆户籍,并向内政部提出相关证明,程序才算完成。
他说,整个程序包括注销户籍、两岸公证程序、海基会文书程序等都要完成,最后向内政部提出证明文件,“那个时候才算数,才算说撤销的手续已经完成”。“我们的完成时间就是从缴的那一天起算,我们不会去追认你过去多久以前撤销的。”梁文杰说。
梁文杰表示,在2025年3月之前,李贞秀并未向内政部移民署提出注销中国户籍的证明,因此政府认定她是在2025年3月才完成相关程序。他说,过去若有缴交证明,内政部移民署都会存档,“没有缴就是没有缴,哪一天缴就是从哪一天算起”。
梁文杰也指出,陆委会作为两岸条例主管机关,对此案的法律解释是,李贞秀在登记为不分区立委候选人时,“确实没有完成注销中国大陆身份的程序”,因此参选资格“是有疑问的”。
至于是否提出当选无效之诉,梁文杰表示,相关程序与权责在选罢法中已有规定,“这并不是陆委会的权责”。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