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苗栗报导)环境部中区环境管理中心发现,苗栗县造桥乡一处工厂非法堆置汽车拆解后之废塑胶混合废弃物,面积达2,198平方公尺。经查,主嫌黄男、李男向不知情的地主租赁土地与厂房,透过掮客赖男媒合废车回收厂,以每车4万至10万元不等价格,非法承揽清除业务,遭检方起诉。
起诉指出,黄男、李男向苗栗县造桥乡不知情地主承租多笔土地及其约600坪的铁皮厂房,并以铁皮或混凝土块作为围篱,当作非法堆置事业废弃物的场所。他们透过赖男牵线,以每车次新台币4至10万元不等代价,向桃园市3家废机动车辆回收场承揽清除废汽车座椅、废皮革与废塑胶混合物等事业废弃物,并雇用2名司机非法载运废弃物至该厂房弃置。
经统计,赖男在本案共中介非法清运26趟次,其中24趟收费8万元、2趟收费4万元,不法获利合计200万元。粗估非法堆置废弃物面积达2,198平方公尺,总重量约为1,500公吨。
案经苗栗地检署侦查终结,近日将黄、李2人、赖男及2名司机等5人,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提起公诉,除向法院请求对黄、李、赖3人各次犯行,均从重量处2年6月以上之有期徒刑。至于3家废机动车辆回收场,因于犯后坦承犯行,且已自行将堆置于涉案土地之废弃物清除,检方予以业者缓起诉处分,另须分别向公库支付5至35万元不等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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