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4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湾陈姓医师中介9名病患赴中移植,获利逾千万,一审获缓刑,检方指涉及“活摘器官”上诉要求重判,二审法官认同辩方称无买卖证据,维持原判。专家表示,中国器官非法产业链,遭指与军方、地下经济连结,具“人矿经济”之说,此案缓刑虽符合法律要件,但在活摘器官黑幕下,判决显得宽松,未能反映侵害基本人权的严重性。法院未深入探讨此背景,严重忽略更高层次的公共利益。
台湾陈姓换肝名医因中介9名病患赴陆接受肝、肾手术,赚取非法报酬高达新台币1466万元,遭彰检依《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起诉,一审被判处2年徒刑,不过可缓刑5年,罚金500万元。
检方不服提起上诉,认为本案涉及“活摘器官”,不宜缓刑,但陈的律师认为,根本没证据显示器官来源是买卖,二审法官认同,维持原判
美国病毒学专家林晓旭博士向《大纪元时报》表示,即使个案无直接“买卖”证据,但中国器官移植环境高度不透明,国际社会长期质疑供体“意愿”是否真正自愿,像是许多指控涉及强制、处决后摘取。中介病患前往,等同让台湾民众卷入可能侵害人权的体系。检方已点出此点,法院却以“无证据”为由轻判,是低估其应该承担的责任。
林晓旭表示,一名医师的“初衷为病人安全”,能否洗白参与一个被广泛质疑的杀人后,再谋取器官的暴利产业?当中关键重点在于,检方应彻底清查陈姓医师中介的9个病人,是否曾在中国做血型配对,并在短时间内就配对完成。
林晓旭认为,陈姓医师案二审维持原判缓刑,虽符合现行法律形式要件,包括坦承、缴款、无前科,但在中国活摘器官黑幕持续曝光的脉络下,确实显得过于宽松,它未能充分反映此类犯罪的严重性,这不仅是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更是潜在参与侵害基本人权的链条。
基于国安及伦理考量,林晓旭认为,检方在调查过程中,也应落实“溯源追踪”,像是公布哪些中国医院接受了中介?哪些中国医师、医护人员或中介机构人员与其合作,及这些医疗机构,是否已在参与活摘器官罪恶的名单中。
林晓旭解释,主要是涉及其对中共器官移植黑幕的了解程度,长期中介多人赴陆,相信在当地的联系、人脉恐怕不少,甚至可能亲自前往中国执行移植手术,需进一步了解细节,因为通常台湾医师若未亲自赴陆,不会轻易从事中介;若陈姓医师想要忏悔,应交代其所知的中国活摘器官或非法移植情况。
对于台湾医界无法共同制止中共活摘器官恶行的原因。有专家分析,这件事情牵涉到台湾外科领域重视师徒传承的文化。过去有台湾医师赴陆,教导当地医师执行移植手术,如今多已成为医院高层,导致基层医师基于同侪或长官压力不敢发声。
对此,林晓旭表示,台湾医师协助培训中国新一代移植医生,表面上是医学技术的交流,但问题不仅在于技术传承或人脉关系,而是这项技术被用于何处。
林晓旭说,如同铸剑名家,技术若传给保家卫国的人是好事,若传给罪犯去杀人,则是给予杀人武器,这是基本的伦理问题,而非单纯师道传承。身为导师,应首要考量学生的品德;若明知学生用此技术杀人,便不再是传承,而是助纣为虐。
林晓旭认为,陈姓医师案绝对不是个案。台湾与中国的文化同源性,许多医师在其中起作用,赴陆器官旅游者绝非少数。此案具备指标性,若不严厉惩处,等同纵容其他医师继续进行非法合作与中介。此案应予严惩,至少应吊销医师执照,不应让其继续为医学界服务。
对于外界担忧,若该案三审仍维持原判决。林晓旭表示,若维持原判,将传递错误信息,也就是即使从事黑中介,仍获轻判且不影响医师生涯,认为此案应在媒体充分曝光、挖掘内幕,给予检方压力使其客观看待。这不仅关乎撤职一人,更牵扯台湾医师界与中国大陆合作、培训医师,及中介台湾人赴陆移植。
林晓旭重申,台湾人赴陆器官移植,医疗质量堪忧,普遍存在感染问题,将健康风险带回台湾,另若此类行为在台湾医界泛滥,更多医生介入器官黑市,将败坏医疗道德。中国的活摘器官行径已使其医学界黑化,导致道德下滑、良心丧失。台湾应从根本杜绝此类情事,而非仅惩罚个别医生。
为遏制中国由国家支持的活摘器官罪行,并保护弱势群体免受伤害,两名美国联邦参议员在2026年3月提出了一项跨党派法案,名为“法轮功与活摘器官受害者保护法”(Falun Gong and Victims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Protection Act)的法案,希望对这类侵害行为实施制裁,并要求总统编制一份被认定参与此类行径的外国个人名单。
林晓旭认为,台湾应有明确保护法轮功学员的法案,以进一步谴责中共,过去因两岸关系,政界鲜少旗帜鲜明地保护特定团体,认为台湾应学习美国,在法案中明确提到法轮功团体被活摘器官的事实。
林晓旭说,全球皆应明确谴责中共活摘器官,立法应更有针对性以杜绝此事。活摘器官已泛滥至东南亚等地的器官黑市,源头及暴利行业做法皆来自中国大陆。呼吁台湾社会应持续关注中国器官来源的透明度问题,避免任何形式的共犯结构出现。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