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4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国防部军事新闻通讯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沦共谍,他在退役前两度收受中资,答应替中共创造吸收同袍的机会,2012年8月退役后,分别于2017年、2019年邀约现役军官、退役军人赴中国或境外第三地旅游,前后收贿共约新台币60万元,遭判刑5年4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全案源于,退伍军官邵维强在金门经营旅行社,他自2002年起接受共军东部战区所辖中国共产党厦门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室指示,负责在台湾发展组织。2019年间,邵维强成功吸收时任陆军第八军团指挥部作战处上校副处长向德恩,向德恩不只收贿,还签署投降承诺书。两人于2023年分别被判刑12年6月、7年6月定谳。
而孔繁嘉在退役前也遭邵维强成功吸收,结识中国共产党厦门市人民政府官员。判决指出,孔繁嘉于2006年11月间、2008年4月间各收受美金6,000元、5,700元,合计约新台币35万余元,答应要替中共引介现、退役军人赴中国或境外第三地接受招待旅游,创造接触、吸收我国军人的机会。
直到他于2012年8月退役后,又陆续收受中共官员6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24.6万元),后于2017年间开始着手邀约王姓军官至中国、境外第三地旅游,替中共创造接触机会而进行拉拢、吸收、发展组织,被对方婉拒。2019年间,他又邀请另名王姓退役军人出境旅游,但受中共肺炎疫情影响而未得逞。
一审桃园地院认定,孔繁嘉犯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将他判刑5年6月、褫夺公权3年。但二审高等法院认为,孔繁嘉共犯2罪,分别是《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国家安全法》中“意图危害国家安全,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未遂罪”,但原审认定他只犯“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1罪,且他在役期间并未着手发展组织,改判5年4月徒刑。
案经再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因此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