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8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Cynthia Cai报导/苏雯编译)加州总检察长因修改11月选票上一项提案的标题与说明文字,被告上了法庭,近日已取得胜诉。

法官珍妮佛·K·洛克威尔(Jennifer K. Rockwell)6日(上周四)裁定,罗伯·邦塔(Rob Bonta)针对“39号提案”(Prop 39,选民身份证公投案)所做的文字修改,均属准确合理,在其法定权限内。
该提案原标题为“确立额外的选民身份证明与公民身份核实要求”(Establishes Additional Voter Identification and Citizenship Verification Requirements.),自2025年9月19日起便沿用,当时“39号提案”正进行联署,以争取列入今年11月的选票。
提案取得足够签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州检察长办公室于7月3日予以认证,数周后更名为“禁止公民在未出示政府核发身份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投票”(Prohibits Citizens From Voting Unless They Present Government-Issued Identification)。
州众议员卡尔·德马约(Carl DeMaio)于是与政治行动委员会“支持39号提案”(Yes on 39)合作,向沙加缅度县的州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旨在“更正选票标题、摘要,以及总检察长所认证的标签”。
7月27日提起的这起诉讼主张,新标题并不准确,因“该提案并未禁止任何公民投票,而是规范哪些选票应被计入”。
根据诉状,该公投案订立了三项要求。
首先,加州州务卿及各县选举官员必须维护准确的选民记录;其次,现场投票者必须出示政府核发的身份证明,而邮寄投票者则须提供政府核发的身份证号后四位数;第三,选举官员须就核实选民名册工作,接受定期报告与审计。
洛克威尔表示,由于该公投案要求核实现场投票者的身份,“这并不仅仅是‘一项核实规则’,因为它对公民提交选票施加了实质性限制”;投票行为包含让选票被计入,而不仅是投下选票。
据洛克威尔的说法,依照“39号提案”,若投下的选票未符合适当的身份证明要求,将不会计入,这等同于禁止公民在未出示身份证明的情况下投票。
她总结道,总检察长办公室用以描述“39号提案”的限制性措辞“并无任何误导或不准确之处”。
裁决当天,邦塔在X平台发文表示,他对法官的决定感到满意。
“今天的裁决证实了我们从一开始就强调的观点:受到争议的选票材料——标题、摘要及标签,真实且公正地阐述了‘39号提案’的主要目的与要点。”邦塔表示,“本办公室遵循法律,并履行了向加州选民提供清晰、易懂且准确资讯的职责。我们很高兴法院认同我们的立场。”
德马约则表示,他对法院的裁决并不意外。他在X平台的帖文中写道:“尽管政客们使出各种卑劣手段来操纵选民,但我们有信心,‘39号提案’针对选民身份证所提出的两党共识解决方案仍将获得通过。”
“支持39号提案”表示,在11月大选前,将持续提高民众对提案标题变更的认知。
“在这位法官作出裁决后,我们只能沿用这个标题了。”德马约在发布于X平台的影片中表示,“但关于选民身份验证,好消息是绝大多数加州人都支持这项制度。”
自本周一(10)日起,加州官员已开始准备印制《官方选民资讯指南》,将于9月发放。选民登记截止日为10月19日,大选将于11月3日举行。
责任编辑:方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