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8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高雄一名有5次酒驾前科,曾因酒驾肇事入监服刑的陈姓男子,2020年遭判刑6月并吊销驾照后,于2024年11月间再度酒后骑机车上路,甚至是豪饮3公升啤酒后接6岁女儿放学,途中发生车祸造成女儿身亡。国民法官法庭重判他10年8月徒刑,创下酒驾致死单一罪量刑最重纪录。
判决指出,陈男2020年因酒驾遭判刑6月定谳,并遭吊销驾照,却在10年内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3时许豪饮一手啤酒(3,000毫升),随后无照骑机车前往接送6岁女儿放学,且让女儿违规站在机车前踏板、未戴安全帽。
未料,陈男载着女儿途经一处路口时,疑因饮酒而使注意力及反应力大幅降低,疏未注意车前状况,加上超速20公里,与对向左转汽车发生碰撞,导致站在车前的女儿被抛飞,受有全身受有多处撕裂伤、挫伤、骨折等严重伤势,紧急送医后仍于到院前死亡。警方对陈男实施酒测,呼气酒精浓度每公升0.98毫克,涉犯公共危险、酒驾致死等罪。
国民法官法庭审酌,陈男就测值大幅超过法定标准,又有无照驾驶、未让女儿戴安全帽及站立在机车前踏板处、超速等多重违规及危险驾驶情形,客观不法程度甚为严重,但抢快左转的汽车驾驶人林男也有肇事责任。但他曾有多次酒驾前科,甚至因酒驾肇事入监服刑,却仍无视法律规定明知故犯,于泥醉程度下超速行驶,可见对女儿生命安全豪不在意。
陈男在庭审时哭诉,“我知道我害死了我的女儿,我也很舍不得,我真的很爱我女儿”、“我自己也无法原谅我自己”,强调他内心非常愧疚痛苦。但陈男妻子(已离婚)证称,她虽然与陈男成立调解,但她心中并没有原谅的意思,“我心里是恨他的”,甚至没有要求赔偿,因为陈男根本赔不出来。
国民法官考量,陈男前科累累,除了酒驾外,还有伪造文书、贩毒等,另因担任诈团车手经一审判决有罪在案,素行显然不佳,依《刑法》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10年8月,是国民法庭制度2023年实施以来,审理酒驾致死33案中,单一罪行量刑最重的案例。
对此,高雄地检署表示,公诉检察官吕尚恩莅庭时向国民法官强调,陈男已有5次酒驾前案,此次仍在不能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多重违反交通规则,使女儿遭受严重创伤致死,明显违反保护子女职责,请求从重量刑,成功说服国民法官法庭重判,呼吁民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筱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