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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中共正强化中央计划经济体制

【名家专栏】中共正强化中央计划经济体制
2025年11月12日,北京,一名仪仗队成员站在天安门广场英雄纪念碑前的大会堂前。(Andres Martinez Casares/EPA-Pool/AFP via Getty Images)
2026-08-2207:03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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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8月21日讯】(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Antonio Graceffo撰文/信宇编译)随着中国进一步走向集中式经济计划,新的法律法规正在扩大中共政权对私人资本、企业决策、对外投资和农村财产等多方面的控制。

7月1日,在北京举行的庆祝中共成立105周年集会上,中共党魁习近平向与会的党内领导阶层表示,中共“珍视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并将党的合法性追溯到“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那一刻。

此次讲话是在一系列立法措施逐步加强国家对私人资本的控制之后发表的,这些措施自2025年初以来已经通过了好几项。

中共国务院最终敲定了迄今为止和平时期针对私人资本外流的最广泛规定。

4月17日通过、7月1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是国务院层面首个全面规范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的制度,规定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交易,均须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与商务部联合开展的专门安全审查。

该规定中,“投资者”( investor)的定义涵盖中国境内的公司和个人居民。对该规定的法律分析指出,审查权不仅适用于新投资,也适用于投资后的交易。资产出售、股权转让、境外重组、退出以及涉及敏感技术或数据的控制权变更,无论交易实际发生地在何处,都可能受到国家审查。

除了对外投资规则外,国务院在10周前还发布了两项配套法令,这两项法令均未给予任何合规宽限期。

第一项是《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第834号法令),于3月31日生效,并设立了国家维护的“重点行业清单”(key sector list),赋予北京权力,可以指导生产储备并干预指定行业的供应决策。

第二项规定是《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835号法令),于4月7日生效,禁止中国公司遵守国家认为不适当的外国法律,对违规者处以失去政府合同和出口准入的处罚。

这两项法令一经公布,即对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具有约束力,企业没有时间在强制执行前重组业务。

一项法律分析指出,像为了遵守美国出口管制而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这样的单一行为,现在可能使一家公司同时面临四项执法措施:第834号法令供应链调查、第835号法令协助外国域外管辖权的处罚、反外国制裁法的反制裁,以及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unreliable entity list)等。

与这些法令同步,中国修订后的《网络安全法》于2026年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是该法自2017年最初颁布以来的首次修订,加强了对企业的处罚和责任,监管机构也持续定期开展执法行动,以强化私营科技行业的合规义务。

中共控制力度的加强也延伸到了农村土地和更广泛的农村经济领域。集体所有制从未被废除,但支撑它的法律框架正在重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已于2025年5月1日生效。

该法将森林、山地、草原、荒地、滩涂、生产设施、商业基金和集体投资份额置于集体管理体系之下。它还赋予农村集体组织对特定土地和其它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管理权。

八个月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了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规定,在任何尚未建立正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庄,村民委员会本身可以履行这些集体职能。此举填补了空白,并将集体经济结构扩展到了此前未纳入其中的村庄。

这个立法程序早在一年之前就已在北京发布的《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确立。这份年度农村政策指导文件阐明了领导层的优先事项。文件将中国的土地制度追溯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当时,领导层特意选择了土地集体所有制而非私有化。文件指出,因此,任何涉及土地制度的改革都必须格外谨慎。

该文件还限制了农村土地的私人交易。城镇居民被禁止购买农村房屋或宅基地。退休官员被禁止占用农村土地建造房屋。

与此同时,该文件要求深化农村集体所有制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并要求严格管控农村集体企业的经营风险。其结果是,在扩大集体组织结构的同时,加强中央风险管理。

这一切的基础是一套无需新立法即可持续运作的现有机制。自2017年起实施的《中共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在中国境内的组织,无论私营还是外资企业,一旦拥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党员,都必须成立党组织。

其结果是形成了一种双重治理结构。公司在法律上仍为私营企业,但不再完全自主。它依据中国公司法运营,注册为私营实体,同时还要对党组织负责,而该党组织则向党的上级部门而非股东负责。

这些党组织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公开痕迹。它们既不出现在公司注册处,也不出现在受益所有权申报文件中,更不会出现在标准的审查工具中。这使得从中国境外量化党对名义上私营企业的控制程度变得十分困难。

习近平在2021年重提“共同繁荣”(common prosperity)理念,预示着中央计划经济的回归。这个概念最早可追溯到1953年9月《人民日报》刊登的65条经批准的口号,以纪念中共建政四周年。

在1953年12月发表的另一篇《人民日报》文章《社会主义的路是农民共同繁荣的路》中,明确地将共同繁荣与集体所有制联系起来,包括在毛泽东时代的集体化运动中共同拥有土地、大型农用设备和牲畜等。

作者简介:

安东尼奥·格雷斯福(Antonio Graceffo)博士,是经济学教授和中国经济问题分析师,在亚洲工作、生活了二十多年。他本科毕业于上海体育学院,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曾在美国军事大学(American Military University)研究国防议题。

原文:China Slowly Reverting Toward a Centrally Planned Economy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大纪元时报》立场。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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