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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造成财产受损 屏县府吁善用地方税减免措施

天然灾害造成财产受损,屏东县财税局提醒,善用地方税减免措施减轻灾后负担。(屏东县政府财税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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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8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为协助受灾民众减轻灾后经济压力,屏东县政府财税局提醒,如因天然灾害造成房屋、土地、车辆及营业设备等财产受损,符合地方税减免规定者,可依受损情形申请相关税捐减免。民众发现财产受损时,应先拍照或录影留存受灾情形,再进行清理及修复,以利后续勘查及申请作业。

天然灾害造成财产受损,地方税减免包括房屋税、地价税、使用牌照税、娱乐税。
天然灾害造成财产受损,地方税减免包括房屋税、地价税、使用牌照税、娱乐税。(屏东县政府财税局提供)

财税局表示,灾害发生后,民众应于灾害发生日起30日内或1个月内提出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各项地方税减免规定,在房屋税方面,房屋因天然灾害受损达三成以上未满五成者,可减半征收房屋税1年;损坏程度达五成以上者,可免征房屋税1年。

在地价税方面,土地因天然灾害致淹水、土石流、地层滑动、沙压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正常使用,或因环境及技术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恢复原有用途者,可申请免征地价税。

针对使用牌照税,汽车或151cc以上机车如因天然灾害毁损报废,或已向监理机关办理停驶者,可申请免征或退还使用牌照税;如车辆仍可修复,亦可依实际修复期间按日核减使用牌照税。在娱乐税及营业设备方面,受灾营业场所因灾害无法营业者,娱乐税可依实际停业天数核减;营业设备因灾受损者,也可依勘查结果申请相关税捐减免。

为便利民众申办,财税局表示,可透过财税局官网“首页╱专区服务╱灾害减免专区”线上填报申请资料,减少往返奔波,快速完成申请程序。如有税捐减免相关问题,可拨打本局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转2,或洽潮州分局0800-861005、东港分局0800-881200、恒春分局0800-889002,由专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屏东县政府财税局呼吁,天然灾害发生后,除了做好灾后复原工作,也别忘了善用地方税减免措施,并把握法定申请期限,让租税协助成为灾后重建的助力,减轻经济负担,安心恢复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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