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大贩婴集团 11名医护人员参与

标签:

【大纪元10月20日讯】广西玉林市人民检察院10月15日开庭审理,一个横跨广西、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区),涉及上百人的贩婴集团,人贩分收集、运送、交货等三道,嫌犯52人,其中有11名医护人员被提起公诉,贩婴集团在两年内贩卖婴儿118名,由于人贩之间互相摆不平,向公安机关举报。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估需花十多天审理,将择日再宣判。

据新华网10月19日报导,今年3月17日、30日,广西连续破获两起贩卖婴儿案件,救出28名和13名婴儿,引起中央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贩婴集团人贩共分三道,以广西玉林市福绵区谢德明、辛丽芳两家为主,先负责在玉林市、钦州市向当地人贩子、医护人员、农村接生人员,以给其妹收养为名,购买女婴64名。再由河南省永城市人崔文献、赵洪亮、葛法申,湖北省监利县人蔡立平、李秋梅等人,从玉林市人贩购得婴儿后,将婴儿贩运到安徽、河南两省,转卖他人。最后是韩青松、张新方,负责在河南永城、安徽亳州等地接受婴儿,再以高价卖给当地一些群众。从接生婆或介绍人处购得婴儿的价格最低仅50元,贩运到安徽、河南后交货的价格则多是2000元至3000元不等。

在52名被告中,有11名医护人员参与贩婴:玉林市福绵区妇幼保健院医生李琼;福绵区医院妇产科护士长黎活、医生吴进娣、护士陈敏莲、护士谢伟红;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南街街道卫生所医生陈皎;兴业县龙安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刘伟新;福绵区樟木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王惠英以及个体医生黎桂英、李绍春、黎永兰。谢德明、辛丽芳从他们处购买女婴时付给手续费大多在100元-200元。

中国现行的“一胎化”政策,导致有人将婴儿当作商品来买卖,一般情况一对夫妇只许生育一个孩子,想要个男孩却生下女孩,是女孩又超过一胎的限制,就形成了主要的卖方市场,极少数是非婚生育而遗弃的,才会有人贩将婴儿当作商品来贩卖,导致多少无辜的婴儿遭到贩卖的命运。@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崇爱妇产科贩婴案 
 负责人判3.5年
中国最大一起集团贩婴案在广西开审
特大贩卖婴儿案在广西玉林法院公审
广西特大贩婴案 涉案52人 贩婴118名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