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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定南退兼职费 促马英九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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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法务部长陈定南上周六宣布全数退回兼职委员的车马费,昨日上班即指示幕僚赴台湾银行,开立面额共四十三万七千元的两张支票,送交中选会和陆委会,并以法务部公文用笺,通知这两个机关今后勿再核拨车马费给他。

 陈定南重申,愿以最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退回所有兼职的车马费,也希望台北市长马英九“比照办理”,退回法务部长任内兼任中选会委员,有十多次未出席,但已领取的车马费。

 昨日上班不久,法务部长办公室的几位幕僚,即展开紧急作业,整理出陈定南所有受聘中选会、陆委会委员兼职的车马费账目,由幕僚参事张紫薇赴台湾银行开具两张支票,面额分是三十一万六千元、十二万一千元,直接送到中选会和陆委会签收。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为了不让有心人士继续炒作兼职议题,内政部长余政宪昨日指示幕僚赴陆委会与文建会办理兼职交通费退还手续。内政部表示,自余政宪部长上任至今,分别领取陆委会二十个月及文建会十一个月的兼职交通费,总计新台币九万三千元,都已全数退回。

 根据内政部人事处及余政宪幕僚统计,余政宪自九十一年二月上任起兼任陆委会与文建会委员职务,陆委会采每三个月以支票支付一次,至今年九月底止,共计领取兼职交通费二十个月,总计新台币六万元;文建会兼职交通费则采按年度支付方式,至九十一年十二月底止,共计领取兼职交通费十一个月,总计新台币三万三千元。

 余政宪强调,个人兼职完全是依法兼任,他主动退回依法领取的兼职交通费,是希望杜绝外界炒作相关议题,更希望能让大家全面检讨兼职制度。

〔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对于政务官兼职过多引发争议,行政院长游锡 昨日表示,主要是因为推动政府改造的“行政院组织法修正草案”仍未能于立法院通过,造成现有三十六个部会单位因须相互联系,就得找里面的人来兼职,“例如经理人数一多,就需要更多副总来协调”,根本之道,就是尽快精简部会。

 被问及领取兼职交通费是否合理,游揆表示,这是延续多年的惯例,新政府作法已比过去严格;然而,根据诚信原则,若要追缴,那该要追缴到什么时候?难道追缴到连战当行政院长时?至于政务官或事务官希望捐献或退回,则属自由意愿,政府不会干涉,他已要求人事行政局于两个礼拜以内完成检讨,对社会交代。

 人事局长李逸洋说明指出,“兼职交通费”一词是在前行政院长郝柏村任内所规定的,过去则有“车马费、研究费、兼职酬劳”等不同名词,而所谓交通费常让外界有所误会,以为是必须出席才能领取,确实不足以说明费用性质,未来将统一改称“兼职费”。

 李逸洋指出,新政府上台后,还规定兼职本机关执行业务或共同业务,亦不得领取兼职费,例如人事局官员本就担负组织改造工作,因此参与行政院组改会的工作过程,不能领取任何兼职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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