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怪叔叔回国“小甜甜”布兰妮不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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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4月21日讯】小甜甜布兰妮2002年底向法院声请禁止令,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禁止一名41岁日本籍男子长期对她的跟踪、骚扰。不过,洛杉矶高等法院发言人17日说,布兰妮决定撤销对这名“怪叔叔”歌迷的告诉,但相关细节则予以保密。
  
据“中央社”报道,洛杉矶高等法院发言人17日对媒体表示,布兰妮与日裔男子已经私下达成协议,这位女星也决定不再追根究底,因此撤销了对这位男歌迷的法律行动。
  

至于双方和解的相关细节内容,法院将予以保密不对外公开。
  
2002年12月9日,布兰妮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提出申请禁止令的文件中指出,41岁日本籍男子长久以来不断在她个人及父母的住所跟踪、骚扰,甚至企图私自闯入她位于洛杉矶的家。
  
布兰妮向法院指出,这名“怪叔叔”从2002年9月起便展开全面跟踪与骚扰,他寄发大量情书给布兰妮,信中附上他自己的照片,并写着“我正在追你”等字样。
  
布兰妮要求法院向这位日本男子下达禁止令,要求他必须随时随地远离她至少3百公尺以上的距离,也不可以通过任何方式与她联系,否则便要移法处理。
  
由于这名“怪叔叔”的美国签证在今年1月已经逾期,被移民机关强制遣送出境回到日本,布兰妮遭受骚扰的噩梦也暂告一段落。
  
对于这起轰动一时的官司,日本男子的律师在今年1月一次庭讯时曾对法官解释说,这是因为“文化差异”所引起的误解,这名日本男子真的没有任何骚扰布兰妮的意思。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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