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冯议贤╱台北报导〕政府的美意遭到电视剧制作人的质疑,包括曹瑞原、陈秋燕、李岗、程秀瑛等两百多人,昨天在“影音创意说明会”上,对政府补助两亿元以优质节目行销台湾的作法,质疑新闻局的办法有为特定对象量身订做嫌疑及时间仓促等问题。
征案办法 差距甚大
新闻局主办、公视承办的“影音创意征案”说明会,昨天下午在公视举行,有意参与征案的众多制作单位齐聚公视,现场“炮火声”隆隆。
昨天与会的制作人包括曹瑞原、陈秋燕、李岗、程秀瑛、毛豪宁等,徐立功、吴念真和李岳峰等知名制作人、导演,也都慎重其事的特地派人前往了解,制作单位的期待与政府公告的征案办法差距甚大。
众制作人们的问题,大多集中在几个主要焦点上,包括准备企画案来不及、如何申请交片展延、筹措资金来不及,以及为何公视只能帮新闻局执行征案却不能参与征案、公告办法有为特定对象、人士量身订做之嫌等问题上。
意识形态 递案困扰
另外,制作单位也担心日、韩剧入侵,政府的鼓励办法缓不济急,以及担忧新闻局将片子免费给外国电视台播出,稀释海外市场,更不放心审查会有既定的意识形态,造成制作单位递案的困扰。
业者表示,征案截止日是八月十一日,然后审查会进行初审、复审及决审、签约,但是获选者却必须赶在十月三十一日前,就要缴出三集样带,这与业者一般拍戏的作法相差太远,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至于签约后的一个月之内,获选的制作单位必须立即缴出制作费百分之三十的资金汇进与新闻局开设的共同账户,也让制作单位觉得太仓促了﹔另外,公告办法规定,当制作单位完成拍摄,必须在六个月内找到电视台播出,更让制作单位觉得会遭到电视台无情砍价。
问题多 新闻局解惑
制作人们认为新闻局公告的办法,有为特定电视台、“大哥级有力人士”量身订做之嫌,程秀瑛还激动得发言指出,难道要她当场公开念出那些与电视台关系深厚、资金充裕的戏剧制作人名字﹖程秀瑛的慷慨陈词,当场获得如雷的掌声。
昨天,新闻局与会的代表包括广电处长吴水木、该处第四科科长等人,新闻局听了制作单位的建言后,建议制作单位多找大企业合作,筹措业者必须负责的百分之六十制作费,也澄清新闻局不会将片子免费给国外电视台播放,而规定承办该案的公视不能参加征选,是希望避免被外界说不公平。
新闻局还强调,所有时间上的问题都可以再研究,交片日期也可以申请展延,但所有获选案子,最好能在明年七月前完成,以利明年再向立院争取预算,新闻局也不会将意识形态列为评审条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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