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26日讯】不少人似乎百思不得其解,在台湾一些很差劲的角色何以也能当选立法委员?
其实,道理很简明:一个选区假如要选出十个立法委员,不会只有十个人参选,那么某一候选人在某一选区,假如十个人当中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非常讨厌他,可是有百分之十的人很喜欢他,他就可以当选。
民主社会基本上就是多元社会,能够在言谈举止上抓准其中百分之十的选民的“味口”,他就摇身一变成为立法委员了。
成为立法委员之后,他会想要连任,所以在立法院的言行举止必须延续从前,于是我们就会看到许多荒腔走板,听到许多胡说八道。
不少有识之士看出了这个制度上的毛病,所以想改变制度,改变成“单一选区两票制”,就是把选区划小,每一选区只当选一人,投票的时候选人也选党,选党的部分,依得票比率计算出各党不分区立法委员的当选名额。
推销这种制度的人说了很多这种制度的优点。其实这种制度也有缺点,比如说,台湾本来幅员不大,选区划小之后,可能三两个乡镇就成为一个选区,代表性诚然不足;更何况一选区当选一人并不一定就能保证选出最好的人才。
浅见以为,根本问题还是在国民教育。
假如一个国家不能循由教育途径全面提升国民素质,让正派、专精、理性,成为那个国家的人民普通认同的价值标准,而只是在制度上改来改去,恐怕还是会事倍功半吧!──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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