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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废最终处置场 选址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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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欧祥义╱台北报导〕境内核废料最终处置推动有重大突破,经济部与台东县政府,计划于十二月签立核废料最终处置场合作协议书,中央接受台东县府提出的安全、缩小体积与具体回馈三条件。

 经济部强调,陈总统宣示今年年底解决境内核废料掩埋场的政策支票“必定兑现”。

 台电表示,初步规划境内核废料最终处置场场址,位于台东县的大武、达仁、太麻里、金峰这四乡镇,处置场容纳规模是一百万桶。如果地方与中央顺利签成协议书,台电必须立即着手作钻探工作,目前当地唯一的地质钻探资料,是廿余年前南回铁路兴建时所作,现在已不适用。

 台电在征选境内核废料最终处置场过程中遭遇很大的阻力,过去曾陆续非正式透露澎湖东吉屿、基隆彭佳屿为合格候选场址,结果均遭地方政府强力反对。九十年公告乌坵为合格场址,并陆续投入近七亿元经费,最后因乌坵距离中国大陆太近,遭对岸反对,使得乌坵案无疾而终。

 根据台电的官方说法,台东县政府对境内核废料最终处置场在台东兴建,提出了三个条件,分别是须采最先进的技术以隧道式法掩埋;第二,台电须以电浆溶融方法缩小核废料体积;第三,要对地方提具体回馈措施。

 台电表示,由于立法院尚未通过选址条例,对地方的回馈条件现在没办法谈,所有的回馈条件必须经立法院审查才能算数。

 境内核废料最终处置场要在台东落脚,须经过五道程序,首先是经济部的可行性评估,其次是环保署的环境影响评估,第三是原子能委员会的安全性评估,第四及第五道程序则是因为台东县境内土地开发,涉及内政部东部国土开发计划及原住民保留区,须内政部及原民会这两个部会核准才能推动。

 台电说,台东境内核废料最终处置场未来完工后,兰屿现有的九万七千桶核废料将就地检整,希望能缩减到剩三分之一,并利用大武港作为运输接驳码头,其他核电厂的低放射性核料,也将透过海运载送到此掩埋。

 〔记者陈贤义╱台东报导〕外传台东县政府将与台电签署核废料场设置合约,台东县长徐庆元昨日表示“绝无此事”,并指出县议会前次定期会议已投票表决,反对核废料储存于台东。

 副县长刘櫂豪表示,从来未曾听闻县府曾与台电签署有关核废料储存地点的合约,他再次重申,县府一切都遵守县议会的决议,对于传出此事,他深表疑惑与不解,并强调就算要签约,也是由台电与乡公所签订。

 台东县议会议长吴俊立表示,前次定期会议,三十位与会议员均无异议通过坚决反对核废料贮存场设置于台东境内,如果县府真有与台电签署任何合约,这种举措已严重违反当初议会所表决的结果,若查证属实,不排除诉诸法律,查明是否有私相授受的情况。

 太麻里乡长陈进福表示,至今仍无任何相关人员曾与他接触,而且是否要将核废料贮存于太麻里乡境内,这也要由全体乡民做决定。

境外处置场合作案 全喊停

〔记者欧祥义╱台北报导〕限于国际现实与压力,台电的境外核废料处置场合作案,始终无法突破瓶颈,到目前为止,北韩、俄罗斯、马绍尔、中国等合作案已全面喊停,台电全力推动境内处置场计划。

 台电的核废料委外处理问题,牵涉层面广泛,包括两岸主权、环保、核子扩散、国际外交。长久以来,一直由经济部、外交部、原委会、环保署等单位共同会商处理,尤其是北韩案,外交部介入甚深。

 台电早在八十六年时即与北韩签订核废料合作协议书,处理桶数为六万桶,最多可追加到廿万桶,每桶处理费用为一千二百美元左右。

 由于美国、南韩及中国压力,北韩在掩埋场的施工品质以及我国原子能委员会尚未核发输出许可证,此合约到目前均未履行。

 与北韩签约的隔年,台电与俄罗斯也签立为数五千桶的核废料处理合约,处理标的是重熔性核废料。由于俄罗斯法律禁止输入核废料,使得包括台湾在内有意委托俄国处理核废料的国家均无法成行,此案经过五年,已无人再提及。

 马绍尔案原先是一个国际合作的大型计划,因为马绍尔政府开价过高,加上主导的美国率先退出,此案因此无疾而终。

 中国大陆是最多民间参与的合作地区,规划的掩埋址从浙江、甘肃到四川都有,不过以两岸当前关系,要推动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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