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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陈奕迅之父被判7年 并交还260万脏款

2004-01-07 14:2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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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讯】歌星陈奕迅的父亲、香港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因收受贿赂于本月5日被判监禁7年,并要交还260万元贿赂款予政府。

据中华网1月7日报道,现年58岁的陈裘大在担任香港住宅建设部门的首席建筑服务工程师时,曾收受合同商及供应商总计300万元港币的贿赂,上月曾被裁定收受利益罪成立。尽管他的辩护律师曾以其身患肝病而要求轻判,但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认为陈裘大毫无悔意,所以判决其监禁7年。

陈裘大之子、香港歌星陈奕迅当日也到庭听审,其女友徐濠萦也一同到场,当闻悉判决之后,他难以接受地呆住了。离开时遭上百记者包围,虽然面带笑容,但表示无可奉告,之后便乘车离开。
  
据悉,陈裘大在听到判决后神情冷静,还扬手跟爱子陈奕迅打招呼,挥手道别之后便被惩教署人员带走。其律师表示将就定罪提出上诉。(北京娱乐信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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