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是如何瓜分国家权力和财产的﹖>>系列文章之二

高天:中国司法系统运作真相

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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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1日讯】前 言

作者在<<中共控制人大运作的黑幕>>一文中﹐谈到了由江家帮控制的中共统治集团是如何全面掌控“人大” 这一 “最高立法机构” 的部分内幕。如果说中共掌控“人大” 还多少批了几块遮羞布﹕如每年向中外记者开放的“两会” ﹑少数基层代表的“选举” 表演秀和一些花瓶党“民主党派” 老朽们兼任的“副委员长” “副主任” 等﹔那么江泽民借助89年“六四” 事件上台后﹐对于公安﹑检察﹑法院﹑国安等司法系统的控制﹐则是全面彻底而又“半隐性” 的﹐兼有前苏联克格勃和中国传统黑老大的特征。

许多西方国家政府在鼓励本国商人到中国去投资时﹐都会提及中国的“正在进步着的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 ﹐有的甚至引证说中国“人大” 选举和审查中国司法系统。前几年还看到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出访英国﹐在某大学作报告时还夸中共独裁下的司法体制是如何“逐步完善”等等﹐这都是中共江罗集团对付西方世界的“障眼法” 。下面就谈谈谁是中国司法体系幕后真正的主宰。

踏着宪法﹑操控中国司法系统的半隐形机构–中共政法委

在中国﹐由中共政治局成员之一罗干任书记﹑江泽民外侄周永康任副书记的中共中央政法委﹐才是中共控制所有公﹑检﹑法政法系统的最高机构。中央政法委和各省市党委共同把持的各级政法委﹐在正式的司法体制中半隐性的存在﹐不但控制着司法系统的干部队伍﹐人事大权﹐经费调拨等﹔同时还随时根据江罗集团的指令﹐组织部署一年一度的“严打”和各类运动式的政治任务(如打击法轮功的司法运动)等。而且在重要或特殊个案的控诉与审理中﹐也是最高最后的“法官”。实际上只要中共各级党委或政法委的头头们感兴趣﹐他们可以干预任何一个案件﹐有时需要“垂帘听审” ﹑但更多时根本就不听审﹐完全是幕后操作。之所以说它是半隐性的存在﹐是因为在任何判决书或正式司法文书中都不会出现这个机构的名称﹐也绝不会允许当事人和系统外的任何人知道政法委的作用。换句话说﹐中共政法委对一切案件的干预都是程序外的﹐都在正式的司法程序中被洗得干干净净﹐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无论是谁遇上了这个煞星﹐那就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了。最近曝光的广州政法委整肃“南都” 报案﹑天津政法委陷害澳洲女商人案﹐就是典型案例﹔当然登峰造极﹑震惊世界的恶性事件﹐莫属江罗动用整个司法系统来构陷和打击法轮功﹐连律师都不准为法轮功辨护﹐而且大多数江罗集团通过“政法委”下达的镇压指令﹐竟然是不留痕迹的“口头传达”﹔由于完全是黑幕﹑铁幕运作﹐行了凶却找不出谁是主谋﹐也没人为这种杀人如麻的政治运动负责﹔另外﹐国际社会的沉默和纵容﹐也是江罗劣性不改的外部因素。近几年来﹐在中国大陆已有上千法轮功学员被江罗邪恶集团虐杀﹐几十万人被判刑劳教﹐江罗集团竟然妄图掩盖过去﹔而法轮功学员用生命和鲜血为代价揭露出来的虐杀真相﹐在很多国家还没有真正引起重视﹐在中外历史和法律史上都是罕见的。 为什么呢﹖这就与中共政法委成功的“隐形”和“半隐形” 有关﹐很多外国政府和组织甚至不知道中共“政法委” 是什么东西﹐ 甚至一些中外法学专家在对中国司法体制进行研究时﹐对中共政法委这一踏着宪法﹑凌驾司法之上的实权机构﹐往往有意(中国专家) 或无意(外国专家)的忽略了。如北大法学院院长苏力先生在其论述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的大部头专著中﹐以长篇大论来阐述中国“特色” 的司法体制和如何发扬法治“本土资源”的当下价值﹐却偏偏对最具党国特色的“本土资源”–中共政法委司法制–根本不敢提及。

公﹑检﹑法系统的干部和人员调控。

江泽民上台后﹐面对前苏联垮台的冲击和国内外对中共的一片骂声﹐不是通过政治制度的改革来扭转人心﹐而是对内加强暴力控制﹐对外加强特务监控﹐政法委的权力因而空前暴涨。有的省市以前只有“省(市) 委政法领导小组” ﹐90年代后纷纷升级为“政法委”(如广东) ﹐开始全面操控政法系统的运作。90年代以来﹐乔石﹑李鹏等老革命任全国人大主任时﹐给这颗“橡皮图章” 争取到的一点有限的权力﹐但自99年江泽民一意孤行地镇压法轮功后﹐“人大” 的这一点摆设性的权力﹐也被江曾罗给收回了。

目前﹐中共政法委完全﹑彻底地控制着公检法系统所有干部的任免调配﹐包括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和国安局长﹑劳改劳教局长和一切处﹑科级干部。每年北京和各地“两会” 期间人大对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人事任免﹑工作审定等﹐都是在演戏﹐其人选早就由政法委提名﹑中央政治局内部商定好了。“人大审定” 的作用﹐是让“政法委” 这只江罗的黑手能在“两会” 花瓶的掩盖下﹐更加隐蔽﹑更加大胆的控制中国司法运作﹐而又能逃脱民主世界对独裁统治的谴责。

这就是江罗统治下的中共集团根本没有“法制” 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各省级政法委中规模和权力都属最大的北京市委政法委的网站上﹐可以公开看到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的招生通报﹕(见http://www.bjzhfgy.com/zfwdx.htm)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于1997年1月经市编制办公室批准正式成立﹐由市委政法委直接领导。

其具体办学机构设于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要任务是培训北京市政法系统所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局﹑司法局(内含监狱管理局和劳教局两个二级局)及民政局处职以上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 同时﹐负责中央党校和北京市委党校在北京市政法系统在职研究生的招收和管理工作”。

由上寥寥数语﹐已经清楚的透露出“政法委” 权力框架的冰山一角。当然﹐这些干部到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国安局的工作任免﹐一般都是由上一级或同级组织部门来宣布的﹐但真正起决定权的﹐当然是幕后的政法委或其直接主管各级中共常委会。

北京如此﹐各地也是这样﹐不再一一举例。其实﹐中共党大于法﹑政法委操控所有司法系统﹐在中国早已是半公开的秘密﹐只是大多数人或是害怕不敢涉及﹑或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罢了。

公﹑检﹑法系统的运作经费

和所有中共党政系统和事业单位一样﹐中共司法系统的所有运作经费﹐都是靠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每年国务院总理或各省省长在人大会上都会作一个“XX年度工作报告”﹐里面都会列出全省年度财政收入和开支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拨款分配预算方案﹐即每一条“战线”或行业如行政﹑教育﹑科技﹑政法﹑文化﹑卫生﹑工交﹑农林等等。

中央和省级的“人大”会议往往允许外国驻华官员和新闻记者列席采访﹐特别要让他们看到人大代表齐刷刷举手通过“预算案” 的动人场面。作者当年参加“两会”时﹐看到一些列席的外国驻华官员被采访时还很激动﹐有的甚至把“人大” 对拨款方案的“审定”与美英等国参众院的职能相比较﹐云云。

其实﹐“人大审定”与省长的报告都是戏中的一幕﹐而主宰国家和地方财政分配大权的是中共政治局和中共各省市常委会﹕会上﹐主管各条“战线” 如工业﹑农业﹑文教﹑卫生﹑交通﹑政法等的正副书记和常委们﹐先进行一番权利的较量和角斗﹐对财政分配进行大块的切分﹐然后再由省市长(一般兼省市委副书记)及其属下的财政部门进行细算分配﹐而人大代表的“审议﹑举手表决” 等﹐真的就是演戏了。

主管每一条“战线”的书记常委们﹐在划分到自己领域的拨款里﹐都会留出一笔可观的“书记基金” ﹑“省长基金” 等等﹐由该头头个人批条子开支﹐不受任何部门约束。这已经成了中共官僚们权利与实力大小的体现了﹐当然已就成了中共党官们贪污腐败的温床之一。

终上所述﹐人事﹑财务和大政方针制定都被中共政法委掌控着的中国司法系统﹐能有多少“独立司法” 的空间﹐就不难想象了﹐西方读者也许能大概理解为什么广州会发生的“南都报冤案”﹐以及为什么中国的许多法院﹑检察院竟然敢冒着在曝光后被全世界谴责的风险﹐而不得不对成千上万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秘密的“检控” 或“判决”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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