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退辅会说明军职退伍再任公职人员停发月退俸

人气: 37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罗广仁台北6日电)军职退伍再任公职人员,仍支领月退休俸情形受到社会关注,台湾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今天特别说明,依据“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支领退休俸之军官、士官,自就任公职之日起,停发其退休俸,等到脱离公职时恢复退休俸。

不过,退辅会也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停发其退休俸:

一、月支待遇未达委任第一职等本俸最高俸额及一般公务人员专业加给合计数额者(新台币三万零二百八十元整)。

二、各机关、学校、公营事业机构或军事单位雇用之技警、司机、技工、工友或工人。

三、军事单位一般及评价聘雇雇用各等人员。

退辅会强调,军职退伍再任该退辅会公职人员,其中职员部分,于进用同时,都依规定函请国防部停发其月退休俸;目前兼领军职退伍月退休俸者计二十七人,都是现职单位雇用的工友、工人或临时人员,均符合前述法令规定。

退辅会表示,在“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草案完成修法通过,上述人员就不得兼领月退休俸,另外,技工、工友都已经出缺不补,上述人员及雇用契约期满时,退辅会也将依法检讨不予续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