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98) 未成年小孩身份保护法的年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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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九十八: 我弟弟的 I-140 是在1999年10月20日报上去的﹐在2000年6月14日批准。当时他们全家都在中国﹐所以在I-140批准后﹐随即申请移民签证。我弟弟及弟媳拿到了绿卡﹐但他们的女儿因为超过21岁而无法获到移民签证与父母同来美国。

我弟弟和弟媳希望他们的女儿也能够来美居住。听说有一个”未成年小孩身份保护法”﹐不知我的侄女是否能够享受这个法案。她的生日是1977年11月20日。

解答: 雇佣类的派生受益人在这类申请中﹐CSPA(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创立了一个CSPA年龄的概念﹐它计算这类子女的年龄有三个步骤﹕

第一﹕ 在申请系列中有移民签证名额时他的生理年龄﹔
第二﹕ 减去移民申请审理中的等待天数字(I-140)的天数
第三﹕ 如果此时小孩的CSPA年龄小于21岁﹐他就锁进的移民申请。不会超龄﹐但调整身份或移民签证的申请必须在有名额后的一年之内申请。

就你侄女的情形而言。她的CSPA年龄计算如下:

在有移民签证名额时(I-140批准的日子) 她的生理年龄为 “22岁6个月又25天” 减去 “I-140等待的7个月又25天” 得到 “21岁又11个月”。她的CSPA年龄已经超龄了﹐所以她不能享受这个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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