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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林:电力企业改革与社会民主化

张启林
2004-12-02 04:3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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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讯】电力企业的改革,长期以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电能的生产和使用,关系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直接影响到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怎样对电力企业进行合理而有效的改革,直接关系到电力企业本身的发展、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大问题。笔者试图通过此文,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意见,供关心此问题的人们作为参考。

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消费和其它工业生产有着很大的不同,首先我们对电能系统的一些不同于其它生产的特征做出分析:

一、电能系统的生产特征

电能生产系统包括发电机、变压器、电力输、配电网络,还包括将机械能、光能、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各种设备。当前电能的大规模生产,主要还是依靠由机械能来生产电能。而机械能则由热能、核能、水力、风力等能量转化而来。

目前我国电能生产的主要途径是通过燃煤、燃油或核能产生热能,再由热能产生水蒸汽推动汽轮机形成机械能。由汽轮机的机械能带动发电机产生电能。水力发电则是由水轮机的机械能带动发电机产生电能。

和其它工业生产相比较,电力生产从原料(煤,燃油)到成品——电能的产出,其过程非常短促,可以看成是同时完成的。电力的生产没有半成品和废品,电能也不能大量储存,勿需成品库。电能也不像其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流通。在供电容量大于或等于用电容量的情况下,发电厂能发多少电,输、配电网络能向用户卖多少电,完全取决于用电负荷所需电量的大小。发电厂任何时刻生产的电能必然等于该时刻用电设备消费与输送、分配中损耗的电能之和。

和其它交通运输企业相比较,电能的运输也是非常短促的。电能的运输是通过输、配电网络在“静态”状况下完成的。综上所述,可知电能系统的生产特征是:生产、输送、分配、消费实际上是同时进行的。和许多企业生产的产品难以适销对路相比,电力生产的这个特征,也正是其不同于其它企业的优越之处。

二、电能系统的社会特征

人类的现代文明在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广泛使用电能。供电中断将使生产停顿、生活混乱,在一些关键部门和重要地点,突然断电甚至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造成重大事故和十分严重的后果。停电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电力企业本身的损失。

电能生产系统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基础产业和社会的基本保障。电力企业不但具有企业的性质,同时还具有社会共用事业的性质;电力网络的管理部门,在电力的分配和管理方面,还具有相当于政府机构的管理职责。

人类所拥有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人类的空间资源也是有限的,同时由于电力生产的技术特征(下面我们将要分析到),电力生产不可能像其他商品生产那样采取自由竞争的市场体制来进行。一个煤田附近建一座电厂,就没有必要再建第二座电厂来与之相竞争;一条江河的某一合适地段可建一座水电站,就不能建第二座;一条街道旁架设一条高压线,可能就没有必要架设第二条高压线,或者空间间隔就不允许;......

人类作任何事情都要受两大因素的制约:第一是经济指标,即“值不值得做”的问题;第二是技术指标,即“能不能做”的问题。电能生产的市场化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在经济指标上不允许分散竞争,在技术指标上同样也不允许分散竞争的问题。

一个地区的电力系统就像一个社会的政府机构,客观现实必须要求他们具有独占性及垄断性。对电能生产系统来说,独占性和垄断性的要求主要是出于自然资源和空间资源的有限性以及电力生产本身的技术特征;而对政府机构来说,独占性和垄断性的要求是出于公众对社会权力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的要求使然。很难想像一个社会可以同时具有两个以上的政府来进行“平等竞争”;同样也不可想像一个地区有两个以上的、各自独立的电力网络向该地区竞争供电。

和电力生产系统社会特征相似的共用事业或企业有城市水资源供应事业和铁路运输企业。但城市水资源供应事业对社会生产的影响及重要性比电力供应要小,同时水资源的供应也离不开电力供应;对于铁路运输,由于其它运输方式——公路、水路、航空运输以其各自的灵活、快捷的特点,对铁路运输是一个强有力的竞争;随着电力机车的普遍使用,铁路运输的主要动力也由蒸汽动力转向电动力。

三、电能系统的技术特征

和任何一种商品都有其质量要求一样,电作为一种商品,也是有其相应的质量要求的。用户的用电设备所要求的电能质量,首先是电压稳定,不随负荷的波动而有大的变化。电压的偏移不能超过额定值的±5%;其次是频率正常,在额定频率50Hz的情况下,频率偏移不超过±0.2~0.5Hz。电压或频率偏移过大时,同样会引起生产波动、产生废品,严重时还会造成人身事故,用电设备损坏。

电力用户对电网系统的另一要求就是——保证可靠地持续供电。非正常停电和电力短缺性停电,不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对电力企业本身的发展和经济效益也是极为不利的。

电能生产企业内部也存在一个降低消耗,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系统运行的经济性的问题。

另外,由于电能生产的规模很大,生产所产生的废气、废渣对环境的影响也对生产的过程提出响应的技术要求。

为了实现电能在生产、输送、分配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上述各项要求就必须开展电力系统经济运行工作,使负荷在各发电厂之间合理分配。例如:在丰水期应使水力发电厂多发电,充分利用水能,避免弃水;同时,水力发电也是没有环境污染的清洁能源。水力发电的运行成本较火力发电的运行成本要低得多,充分利用无调节水库水电厂发电及丰水期的水力资源发电,对电力系统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核电也是比较清洁并能节约煤、油资源的电力生产途径。核电厂的运行费用小,应使其多承担负荷。风力发电,地热发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发电也是清洁、节约的电能生产途径,但由于受地理环境和目前我国技术发展的限制,在电力生产中还不能占主要地位。

由于我国的煤炭资源较石油资源丰富,在市场上,石油价格也比煤炭价格高,故在火力发电厂中,应使燃煤电厂多发电,燃油电厂少发电;使用劣质煤或煤矸石以及燃烧垃圾为燃料的电厂多发电;经济性能好的机组多发电,差的少发电;避免热力发电机组的频繁开停;使电功率在电网系统中合理分布,即所谓电压、电流、功率的潮流分布经济合理。只有使电网潮流分布经济合理,达到电力系统有功功率的最优分布,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各电厂经济优势,降低电能在输送、分配时的损耗。

衡量电力系统运行经济性的主要指标是“比耗量”和“网损率(或线损率)”。比耗量指:为生产单位电能所需消耗的能源。例如,燃煤电厂以“克/千瓦.时”表示煤耗率。“网损率”指系统本身损耗的电能占电源发出电能的百分比。和世界上的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电能生产的这两项指标长期以来都是比较高的。

以上这些要求都是互相关联、互相制约的。一个电厂发多少电,发电的经济效益是否好,并不完全取决于该电厂,还取决于电网根据负荷调配、调度的情况;同时,国家自然资源分布的利用和制约,自然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都是制约一个电厂发电量的因素。比如在枯水期,水库蓄水要保证农业灌溉、渔业养殖、水路通航等需要,不能多发电。由于水电机组的启、停比较方便,故有调节水库水电厂在枯水期多作为调峰、调频电厂。

各类发电厂承担负荷的先后顺序大致排列如下:

枯水期:
1.无调节水库水电厂;
2.有调节水库水电厂的强迫功率;
3.热电厂的强迫功率;
4.核电厂;
5.燃烧劣质燃料、垃圾或当地燃料的火电厂;
6.热电厂的可调功率;
7.高温高压火电厂;
8.中温中压火电厂;
9.低温低压火电厂;
10.有调节水库水电厂的可调功率。

丰水期:
将有调节水库水电厂的可调功率归入强迫功率,即将上述10.项并入2.项。

由以上排列顺序可见,越是排在后面的电厂,“参加发电”的机会就越少。不过,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电力紧缺,各个电厂都尽可能处于满负荷发电,“缺少发电机会”的这个问题还不太突出。但是,电源系统的备用容量太少,甚至没有;调峰发电变成了调峰节电——拉闸限电甩负荷,这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电力系统经济运行都无益处。

实现上述要求的中心环节是要有一个覆盖面足够大的高压输电网,该电网将各局域电网联合,组成联合电力系统,这样才能提高供电可靠性,合理调配各个电厂的负荷,充分发挥各类电厂的经济技术优势及对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要求。联合电力系统可更合理地调配用电,降低全系统的最大负荷,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全系统发电设备的总容量。电网容量越大,个别负荷在系统总负荷中总所占比重越小,它们的波动对系统电能质量的影响也就越小;另外,大电网中个别发电机组的开、停或故障,对系统的影响也将减小。

由上可知,电能生产系统的技术特征决定了电网的规模和容量应尽可能的大。各自独立的小电网和电厂不可能发挥各自的优势,运行成本高,供电质量低,环境污染大。

四、加强电能生产系统的整体建设

电能生产系统是全社会中极其特殊的一个重要基础产业,它的生产、运行体制改革不能采取各发电企业或电网系统各自独立、平等竞争的市场化体制来进行。笔者认为:现在提倡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方略是不正确的。相反,应不断加强全国电力系统的整体建设,统一运营;提高全国电能生产系统的生产效率和运行经济性,充分发挥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降低生产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完整的电力系统概念是指生产、输送、分配、消费电能的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及各种用电设备联系在一起组成的统一整体。而电力系统是动力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电力系统”和“动力部分”的总和构成“动力系统”;“动力部分”包括热力发电厂的锅炉、汽轮机、热力网和用热设备,水力发电厂的水库、水轮机,核电厂的反应堆等提供发电动力的设备和资源。

笔者在本文中所说的“电能生产系统”是指:用于发电的动力部分和电力系统之总和,而电力系统中的各种用电设备则是以“综合用电负荷”来体现。

由于电力系统的负荷是由各种不同类型的用电设备组成的。工业企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城市生活等消费的总功率形成电力系统的综合用电负荷。综合用电负荷对供电系统来说表现的是一种统计规律,既按时间、地域、行业所表现出的不同用电峰、谷曲线的统计特征及有功、无功变化的统计特征。

电能生产系统的整体建设就是针对综合用电负荷的特点对发电、输送、分配电能进行建设、管理和控制。

厂、网分开不利于提高全国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不利于充分发挥整个系统的经济运行水平;而“竞价上网”实际上是不可能,也是不合理的。占有优质自然资源的电厂要比使用劣质资源的电厂运行成本低;比如,水力发电厂的运行成本比火力发电厂的运行成本低得多;而火力发电厂中,使用劣质煤发电或使用垃圾为燃料发电的电厂,其运行成本要远高于使用优质煤的发电企业。起跑点不同,价格如何竞争?从充分利用劣质自然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的要求出发,这类电厂正是应该重点发展和保护的对象,如果上网电价太低,无异于雪上加霜,使其难以维持和发展。

笔者强调电能生产系统的整体建设,并不排斥诸如:小水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电力生产途径,相反,这些生产方式还应大力促进、推广和支持。我国的大电厂一般都是全民所有的国营企业。对于其他所有制的发电企业,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支持。

这里更深层次的还有一个发电企业的所有权问题。为此我们需要研究不同的独立系统之间相互的界面关系。如果一个发电企业的所有权是私人所有,它对于电力网络这一全民所有的国营企业来说,是一个独立系统;而电网则是另一个独立系统。该电厂和电网间的界面交流取决于上网电价。只要上网电价定得公正、合理,该电厂运作得如何——生产效率高低、管理方法如何、内部分配如何等情况和电网系统并无关系。当然,电网有权力也有义务对该电厂进行经济合理的调度。

而对于全民所有的主要电能生产系统来说,全系统的经济效益取决于整体的运营水平,厂、网分开和各电厂过于独立,不但不利于电能生产,还会造成系统内部分配的不公和失衡。

现行的厂网分开管理体制,已经突显出很多问题。从一些报导来看,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是全系统的安全生产问题。电力生产是一个整体,电厂的安全生产及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运行及稳定。电厂原因往往会引发电网事故,严重时甚至造成电网解列、系统大面积停电。2003年发生在美国、加拿大地区的大停电事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电力系统越庞大、越复杂,电网的稳定性就越重要;一旦发生事故,对电力系统本身及社会生活的影响也就越大。厂网分开以后,在电力系统的调频、调峰上也会因为各自的经济利益而产生矛盾,不利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是电厂和电网的发展、规划问题。电源紧缺,投资建设电厂就成为当务之急。但是,光有电厂而没有电网是发生不了经济效益的,发出来的电你靠什么送到用户闸口呢?电网的投资建设须要全面考虑,不可能完全根据电厂建设的规划来盲目投入。电厂的投资建设相对来说可以独立运作,而电网的投资建设则不可能独立运作,它和整个电力网络的现状、发展前景及地理、自然环境都息息相关。对于电厂来说,如果没有和电厂建设项目相配套的电网设施,电厂的建设就毫无意义,损失也就不可估量。

第三个问题就是前面提到的:会造成系统内部分配的不公和失衡。厂网分开后,电网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减少,这对电网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最终将影响到电厂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水平和“分配力”水平的状况,是检验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基础。如果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很高,而社会分配严重不公,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这样的社会绝对不能算是现代意义上的文明社会。社会分配不公,在本质上来说就是“剥削”。造成剥削的原因很多,可能有经济上的因素、市场上的因素、政治上的因素、行政管理上的因素等等。中国有句古话:不患寡而患不均。现在应该改为:不患寡而患不公。

考察一个企业是何种所有制,关键是看该企业原始投资状况和以后投资组合的变化。假如武大郎卖的炊饼每个都加收一角钱“炊饼店建设费”的话,他的炊饼店很难说就是他自己所有的。

“全民所有”不等于“国有”;“国营”也不等于国有。这几个概念必须搞清楚。否则将给一些窃国大盗钻了空子。慢慢的将全民变成国有,再将国有变成私有——这种“戏法”有些地方已经在上演。

加强电能生产系统的整体建设;处理好电能生产系统内各所有制企业之间相互的界面关系以及各所有制企业内部各单位、部门之间的界面关系;处理好电能生产系统和电力用户之间的界面关系,是电力企业改革的中心内容。

五、社会民主化是电力企业改革的根本前提

前面已经提到:一个地区的电力系统就像一个社会的政府机构,客观现实必须要求他们具有独占性及垄断性。独占性和垄断性并不一定都不好,专利就是一种独占性和垄断性。问题在于:必须对其进行制度化的控制和监督。就像一个政府应该随时接受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一样。对于所有像电力企业这样的公用事业,都应该在社会及民众的监督下进行运作。

这里顺便要提一下的是:专利不等于暴利!专利权人及其他专利关系权人,在享受专利权时,应同时约束自己遵守不谋取暴利的责任和义务。社会也有权力对一切暴利行为进行立法规范。专利一旦和暴利相联系,社会上的盗版、仿冒、造假事件将会更多地出现。

社会监督的前提是社会民主化,没有社会民主化,监督只是一句空话。而社会民主化的首要问题是国家各级政府的民主化问题。如果政府的民主化问题都没有解决,一些垄断行业的改革和民主监督可能也就是缘木求鱼了。

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如何实现社会的民主化?这就首先要求实现公民人人平等,在平等的基础上人人享有自由。“人人平等”并不是什么“绝对平等”;也不是“平均”;“平等”和“平均”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至于什么“绝对平等”,那只有鬼才知道什么绝对不绝对!平等并不意味着平均;平均也不意味着平等。在有的情况下,平等是由平均来体现,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平等恰恰是由不平均来体现的。

平等和自由是民主的基础,而民主则是法制的基础。平等、自由、民主、法制——这是人类社会逐级实现的目标。一个真正的民主和法制的社会,必然是以平等为基本前提的。而任何专制的国家或社会,最不敢面对的根本问题就是“平等”!

特权是一切专制国家的基础和根本特征。而平等则是一切民主国家的基础和根本特征。

社会对一些垄断行业或企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对这些垄断行业或企业涉及公共利益的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或建议。

像电能生产系统这样的企业,它的产品、服务涉及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角落,它本身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企业,而是一个具有社会公共事业性质的经济组织,这样的垄断性经济组织,其社会服务和重大经济决策,必须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听取各界人士的批评和建议。

2、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并对社会公众公开、透明的价格听证会形式,来对垄断行业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评估,并确定其各项合理的价格。

对于电能生产系统来说,主要就是对各级、各类电能的价格进行确定。

六、制定合理的各级、各类电价是电力产业改革的中心环节

我在前面提到:处理好电能生产系统内各所有制企业之间相互的界面关系以及各所有制企业内部各单位、部门之间的界面关系;处理好电能生产系统和电力用户之间的界面关系,是电力企业改革的中心内容。这一中心内容的中心环节就是确定各级、各类电价。

电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牵涉的范围很广,应开展重点研究。笔者在此做一粗略概括。

电价按类别来分,可分为:发电厂对于电网系统的上网电价;供电网络对于电力用户的售电价格。
在上网电价中,还可分为:水电上网电价;火电上网电价;核电上网电价;其它上网电价(比如:风力发电)。
上网电价按级别分,可分为:小水电、小火电的上网电价;一般水电厂和火电厂的上网电价等等。
在售电价格中,可分为:农业用电价格;工业用电价格;城市生活用电价格等等。
售电价格按级别分,可分为:高峰时段用电价格;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即分时电价)。
按地域分,可分为:近电源区域电价(电能输送距离短,输送损耗低);远电源区域电价。

上述电价中,和公众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售电价格。各种电价的确定,都应召集专家、企业管理人员、政府机构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国内的电力生产水平及发、供电成本,并结合参考国外的电能价格,对各类、各级电价做出决定。

在上网电价方面,还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充分利用劣质资源的小电厂和有利于环保的小电厂的上网电价应适当调高。

对于电厂来说,提高发电效率、改善企业管理水平、增加电厂经济收益,是在合理的上网电价之下进行的。如果搞竞价上网,容易造成发电企业拼资源、拼设备的情况,不利于电力企业的长期发展及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各类、各级电价应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我们把价格听证会决定电价看成是法制的框架的话,那么具体的电价水平就是“法律”。法律相对于法制来说,是动态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客观现实的变化而进行合理的调整。

2004年3月23日,5月21日增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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