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忠:“弱势群体”是贬值的无产阶级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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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6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弱势群体”是贬值的无产阶级

人民币没有贬值,但一部分人民贬值了!

一个庞大的群体,从主人翁的地位一下子到了弱势群体的地位,弱势群体就是贬值了的无产阶级!

在国际的经济大潮中,在改革的转型时期,失业的,无业的是改革转型时期痛苦的承担者!是承担社会不幸的群体!

一旦你的企业公司破产,一不小心,你就会成为弱势群体里的一员!

很有必要提到“弱势群体”中,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权利的问题!

农民的问题,最严重的是,乡镇基层的干部问题,还是权利的问题,应该让农民有监督乡镇政府的权利!

没有贬值的是那些人,是强势群体?是高贵的阶层吗?

真正下岗的是没有关系网的,有关系网的,就算不上岗也不会成为“弱势群体”!那麽谁是弱势群体?

我想说,“弱势群体”就是被伤害最多的群体!弱势群体不能得到社会公证的看待,下岗只是在“转型”时期的倒楣蛋而已!还有的是,很多历史问题就没有解决好的!比如,农民问题,伤残人的问题!

打工者的人权受到伤害,不给开支,工作条件恶劣,身心受到伤害,某市的打工人员持有身份证还被殴打!但如果他一身名牌,估计也不会受到盘查,一定不会挨打!这也是社会把“弱势群体”人权践踏的一个表现!

还有残疾人的人权也经常受到伤害!还有农民也经常受到伤害!

那些下岗的,摆小摊的都是弱势群体,这在关于弱势群体的解释里提到过!

那麽?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弱势群体!

为什么在大年三十,我这个“瘸子”感到气愤!

就是一个人权的问题,人权问题是和“弱势群体”联系最广泛的问题!

富人的人权问题,好象没什么问题,有时候,富人还要侵犯“弱势群体”的权利呢。

不管是严重的还是不严重的,我们都要正视这个问题,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要不要躲避人权中的问题!

大多数的“弱势群体”只考虑吃饭的问题,不考虑人权的问题!这是不对的,因为人权和吃饭同样重要!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你的钱袋空空,原来的几万,几十万,几百万,都没有了,房子,事业都没有了,你成为彻底的无产阶级,你会想什么呢?

不要怕,只要还有口饭吃,就要生存下去,但是我们要建立一个更祥和的社会群体,要彻底消除弱势群体!社会是应该帮助弱者,而不是划分出来,这么一个弱势群体!

因为只有弱者,没有弱势!

一个权利平等的社会,是不允许有弱势群体的~!

有人说“弱势群体”有没有歧视的意思,那有待思考。那麽,是不是会影响到我们应有的权利!

如果经商不利,如果单位运作失误,自己事业的失败也是平常的事情,可失业了,下岗了,就戴上“弱势群体”的帽子,那我不情愿,就象我不幸的成为了残疾人,这也是很平常的事情!现实中存在不幸的概率,生就要参与这概率的机会!这我不怨天尤人,但我不想因为残疾了,就成为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和应该和生理和肌体,应该是没有关系的!

有一技之长,有合法的收入,不管是不是残疾的人,那就不算是“弱势群体”。把残疾人笼统的划到,弱势群体里是不正确的!

孤儿和家庭有困难的孩子是弱者,是的,那些孩子是无助,因为弱小,没有能力摆脱困境,可他们的权利,应该受到关心和资助,权利
和尊严是依然平等的!

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是不是有人会想,“这是弱势群体的权利,大凡如此吧,就很不在意,看轻了呢?有了这样的习惯思维!”

那麽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这个问题很关键,将继续探讨。

(2002.9.8)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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