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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法持有处方药 寇特妮洛芙辩称无罪

2004-05-01 20:3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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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歌而优则演的美国女星寇特妮洛芙被控犯下两项持有禁药重罪,法院消息人士今天表示,洛芙声请无罪开释。

洛杉矶警方系去年十月在这位已故摇滚歌手柯特寇班遗孀的家中,发现氢可酮(hydrocodone)及可待因酮(oxycodone)等两种需医师处方的止痛药。

四月十五日,比佛利山庄高等法院法官福克斯发现寇特妮洛芙犯罪的证据确凿,因而将这名三十九岁的歌星提起公诉。

洛芙声称她有医师开立的处方;她的律师则表示,预期这起案件将不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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