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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凌虐五岁男童致死 少妇判刑十七年六月

2004-06-11 22:0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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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十一日电)台东县卑南乡五岁小男童因父亲入监服刑,遭到父亲同居人施以烟烫生殖器、禁食等酷刑,体重由十七公斤骤降至十公斤半,最后在遍体鳞伤百般痛苦的折磨下死亡,台东地方法院今天判处同居人胡蕙如十七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凌晨,一名妇女带着五岁男童前往台东马偕医院求救,但是男童在未到医院前已经死亡,医师检查男童身体多处撕裂伤和烫伤,且瘦骨嶙峋,几乎是皮包骨,于是通知警方处理。

警方调查后,发现男童是遭到父亲的同居少妇凌虐致死,更让人心痛的是,男童是奄奄一息躺在床上七天,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活活的饿死。

警方将案件移送地检署后,检察官进一步调查,男童父母亲离异,父亲因案入监服刑,将男童托交同居人胡蕙如照顾,未料胡蕙如不仅未善待男童,还百般凌虐,原来是十七公斤,脸颊丰腴,眉清目秀的小男童,短短的半年时间竟然只剩下十公斤半,体重还不如十八个月大的婴儿。

更让人讶异的是,胡蕙如还以烟烫和发夹凌虐男童的生殖器和脚底,导致发炎;又用皮鞭、铁尺、木棍将男童打的遍体鳞伤,男童气若游丝的躺在床上七天,胡女不仅不将他送医,也不给他食物,男童最后在不断的抽搐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台东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胡蕙如不仅妨害男童的身体发育,还将他凌虐致死,判处胡蕙如十七年又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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