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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台湾新宪法 采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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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钰婷、田世昊╱台北报导〕台湾前总统李登辉昨出席台湾制宪运动誓师大会演讲时表示,现在的中华民国宪法未经过台湾人民的同意,且国际社会也不承认中华民国的存在,因此国号若仍叫作中华民国,和台湾国家存在的事实不符。他也强调,制宪才能让台湾迈向正常国家,而新宪法的国家定位,一定要清清楚楚。

  由李前总统担任总召集人的台湾制宪运动,昨在台北圆山饭店举办誓师大会,李前总统在演讲时阐明制定新宪法的重要性。

  他说,这次的制宪运动,是台湾人民建立自己国家的起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台湾要走向真正主权独立的国家,一定要有一部自己的宪法,唯有透过台湾二千三百万人民共同制定的宪法,才是台湾国家的宪法。

  他说,制定台湾的新宪法,一方面要保护台湾自己国家的主权,另方面不能侵犯其他国家的主权,现在的中华民国宪法,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蒙古共和国土地、人民在内的宪法,是违反国际法的宪法。

  李前总统表示,他于1999年提出台湾与中国是“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就是主张台湾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台湾需要一部自己的新宪法;他早期提出“中华民国在台湾”,后又用“台湾中华民国”来取代“中华民国”,再进一步主张用国际社会公认的“台湾”作为国家的名称,未来新宪法应以此正确的方向作为制定的目标。

  他也以联合国决议文证明,中华民国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在国际社会已经消失了;而他一九八九年3月访问新加坡时,新加坡人称他是“台湾来的总统”,这证明国际社会不承认中华民国,但承认台湾国家的存在。他强调,新宪法如仍叫“中华民国宪法”,就与台湾国家存在的事实不符,所以一定要用“台湾”的新宪法,才能符合台湾国家存在的事实。

  李登辉说,最近他主张台湾自觉运动,就是要台湾人觉醒,既然反对中国统治,台湾人民就要觉悟,唯有建立独立的国家,台湾才有前途,新宪法就是要确立台湾国家正常化的法律。

  他说,新宪法要保障各族群、党派、性别的平等,重视原住民和弱势国民的权利,新宪法要采行民主法治、三权分立,总统和行政院长要有权有责,司法要超然公正,更重要的是,国家定位要清清楚楚,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就是台湾。

  李登辉表示,誓师大会就是台湾人民制定台湾新宪法伟大行动的开始,虽然过程中会有很多困难,但台湾人已从长久悲哀的历史中觉醒,绝对会勇敢向前,不成功绝不停止。

〔记者田世昊╱台北报导〕为推动台湾制宪,由手护台湾大联盟举办的“台湾制宪运动”,昨天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誓师大会,推动制定台湾新宪法,运动总召集人、前总统李登辉带领与会四百多人,高喊“全民制宪”口号。

  由于陈总统已宣示新宪暂不触碰国号等问题,昨天誓师大会,除担任共同召集人的考试院长姚嘉文,多数民进党重要人士都缺席,代表民进党与会的民进党副秘书长钟佳滨也远远坐在会场后方;相较之下,台联包括主席黄主文、秘书长林志嘉与多位立委参选人都出席与会。

  主办单位以北京语、客语、福佬语宣读“制宪运动”声明,并由李登辉与共同召集人一同连署,声明强调“中华民国”已不可在新宪法中继续存在,宪法中必须排除一切与中国混同的国名、领土、人民、主权等国家要素,改订符合台湾主权现状及不违反国际法的宪法条文;至于台湾的国名,由台湾人民共同决定。

  台湾制宪运动也将在下周六(7月10日),假国家图书馆国际会议厅举办“台湾宪政研讨会”,总统府资政辜宽敏将代表主办单位致词,考试院长姚嘉文也将以贵宾身份发表专题演讲,宣扬全民制宪理念,争取台湾人民支持制定台湾新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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