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谨献给河北省桃林口水库4万余库区维权移民

【专栏】官有强权无法无天 民无人权含冤莫辩(六)

7月份唐山警方打压维权农民的再度升级概况

俞梅荪

人气 13
标签:

【大纪元9月3日讯】六、伤残农妇刘晓艳竟“扰乱了中南海的办公秩序”

7月8日傍晚,滦南县柏各庄镇的残疾农妇刘晓艳,拄着拐杖来我家探望,看看我是否早已被捕了。她曾因维权上访而被殴打致残。1月27日,我在张友仁家的聚会上认识她。她说:“3月底,唐山市公安局和滦南县公安分局的警察对我们大家反复宣布,经警方查明,俞梅荪、赵岩、李柏光都是反动分子,有严重的前科问题,早已被公安部门抓起来了,要我们不要上当受骗,要与北京这3个坏人划清界线。”

我对刘晓艳说:“我们3人都是依法为你们的‘要求罢免’活动作法律服务的,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北京的警察受唐山警方影响,3月中旬来我家了解情况。我送上《大逃亡日记》并如实介绍情况,北京警察并没有认为我有什么违法之处。他们不仅没有抓我,还与我交朋友。”

对此,刘晓艳将信将疑地问:“怎么警察说你过去坐过牢,双开了(指,开除党籍和公职)?”我说:“现在确实没有被抓过。”我把保安员找来作证,才使她相信。

我说:“由于大陆媒体对唐山移民“维权与罢免”的事均不予理睬,能有海外媒体热情关心报道我国的农民问题,引起国内各方重视,出口转内销也是好事嘛。他们是朋友,根本就不是什么敌对势力。指挥唐山警方残酷打压农民和庇护长期克扣挪用失地补偿费的贪官们,才是农民真正的敌人。”

刘晓艳对此非常赞同,她因上访多年没人理睬,还被打致残和关押,如能有海内外媒体采访,她则求之不得呢。

她在我家叙述其一个月前,因“扰乱了中南海的办公秩序”被警方拘留15天的荒诞悲惨故事。

刘晓艳在“万民折”中, 被列为因维权上访而受到残酷打击报复的一个实例为:“滦南县柏各庄镇庄五庄村43岁的农妇刘晓艳,在几十次的上访中每次都被乡镇干部和警察殴打,现已致脑积水和腿残。张和下令,任何部门不准为刘晓艳作法医鉴定。”

刘晓艳说:“2001年,我因失地维权上访而被柏各庄镇长李景云(现已升为镇党委书记)毒打得死去活来,造成脑积水致残。之后,我不仅为失地维权,更是为了治疗脑积水而需要作开颅手术的医疗费而上访,至今仍无着落。今年5月,我又到北京,上访了公安部、中纪委,还想上访国务院,却又不知其在哪里。我走在新华门附近的长安大街上,被巡逻的警察叫住,我赶紧把上访材料交给他,他把我带到派出所。派出所叫来唐山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卢处长。卢处长热情承诺:‘接你回唐山解决问题。’他把我接到北京市松林街9号的驻京办事处。后来,滦南县政府信访办的刘干部和柏各庄镇政府干部来北京接我,也说接我回去解决问题,使我喜出望外,还是上访国务院管用。没想到,他们接我回滦南县竟直接把我送进了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15天。几经折腾,我脑积水的老毛病发作,在狱中抽风而昏了过去,第二天他们才把我放了。”

土里土气的文盲村姑刘晓艳,用浓重的唐山口音问我:“打我致残的人没犯法,我这个被打的人怎么就犯了法而坐了牢呢。这到底是什么法呀?”我请她把这句振聋发聩的话又重复了两遍,每一遍都沉重地撞击在我心头。

对此,我这个所谓的法律专家和资深立法工作者,无言以答,羞愧难言,无地自容。我在内心向她下跪。我请她吃晚饭,盛情款待,好生伺奉。之后,我搀扶着她去找旅馆,还要找那种不把旅客的身份证登记在全市公安系统的外来人口联网上的小黑旅馆。不然,唐山警方随时可能从公安系统的联网上发现,追踪而来,把她抓走。

我见《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拘留她的理由竟然是“以上访为由,闯到中南海,扰乱了中南海正常的办公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扰乱机关……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使曾在中南海工作多年的我,瞠目结舌。

据我所知,建国以来,“中南海的办公秩序”从未被“扰乱”过,更没有“不能正常进行”。即使在“文革”、“六四”、“法轮功”时,也没有人“闯到中南海,扰乱了中南海的正常办公秩序,致使其不能正常进行。”只有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攻进南京总统府,使其办公秩序不能正常进行而垮台了。

如此颠倒黑白,枉法加害于百姓的警察,以及把刘晓艳往监狱里送的滦南县政府信访办和柏各庄镇政府干部,才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而触犯了刑法:

1,涉嫌违反《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从重处罚。”

2,涉嫌违反《刑法》渎职罪的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违反《诉讼法》,即使要处罚,必须由案发地――北京警方来作出,而不是由唐山警方。(浦志强律师提醒我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其目的是通过查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强行拆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更好地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见附件2)

对这些与上访者、纳税人为敌的官员们,理应依法严惩不怠。

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志是以法治代替人治,为保障社会生活有序进行和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只有通过法律来维护公共秩序,人人必须遵守社会生活的行为规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普通百姓不难做到,难的是对那些掌权者、司法者,能否做到真正平等,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尺规,有法不依甚至反其意而用之,结果只能损害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职能和形象,是对法治的贬损和倒退,抑或是我们原本就没有真正进入法治社会,只不过是没有轮到自己头上,脱离社会现实,眼不见心不烦而已。

法治建设发展成果的总产量达到一定水平后,最重要的是分享法治成果的人数要相应增加。如果法治增长的结果,使“依法办事”的成本太大,人们难以承担,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未能得以维护,则是毫无意义的,同时也是反社会伦理,反法治的。要让广大人民尤其是更多的弱势群体分享法治发展的实惠,是衡量法治发展是否合乎社会伦理和价值取向的一个重要标准。

如今,我国的局面是:民智初开,官智未启。愈来愈多觉醒的“子民”手持宪法,把心声写在胸口背后,用“身体语言”向当权者传递无声的诉求,体制内外知识学人无权者们则不断上书高层。近几年此起彼伏的“民间维权”和上书事件,实际上是民力开官智的展现。近期有一种论调鼓动体制内外合作,对抗“坐大”的地方诸侯,论者“启蒙”子民要理解“中央”的英明,问题主要是“诸侯”作乱,却回避“诸侯”坐大的根本原因,正在于官智未开的权力高层对新政治体制安排的拒斥。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的今天,公民意识已如潮水在社会转型中急剧蔓延,当今我国最大的社会矛盾是:公民意识的新诉求与未开官智对这种诉求的拒斥。(丘岳首先生的网上文)

滦南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滦公(法)决字【2004】第348号

现查明2004年5月18日刘晓艳到北京以上访为由,闯到中南海,扰乱了中南海的正常办公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决定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滦南县公安局(公章)2004年5月21日

俞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俞梅荪于2004年8月28日,yms30@126.com)

―――――――――――――――――――――――

附件:2,

检察机关全面查办公务人员侵犯人权犯罪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

王振川副检察长26日说,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是通过查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强行拆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更好地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2001年至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破坏选举等案件4029件,其中重特大案件630件,并查处了一批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王振川表示,检察机关将通过宣传发动和认真的案件线索排查工作,集中力量严格依法办案,并把预防犯罪寓于专项活动之中。

各级检察机关都将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最高检察院的举报电话是65252000/65592000。

王振川同时承诺,检察机关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首先将增强人权意识,树立起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观念。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刑讯逼供,严禁变相羁押或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严禁非法限制证人的人身自由或其他合法权利,严禁对犯罪嫌疑人的亲友采取侦讯措施。决不能在查办侵犯人权犯罪的执法活动中,发生侵犯人权的行为。

(新华网:20040526)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俞梅荪:是对世界充满着爱的圣人
唐山警察再次进京 张思之要帮农民打官司
张友仁被捕 2万移民拟向温家宝请愿
张耀杰:《议报》与我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