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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院院长:要依法执政 而非以党代政

2005-01-04 21: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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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北京消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2005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上撰文,强调要依法执政,而非以党代政。文章指出,执政党必须崇尚宪法和法律,要根据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去制定政策和做出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此一文章正好与中国国内知名律师高智晟律师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互相呼应,显示在中国存在的执法机关违法和行政干预司法等问题颇为严重。

尽管中国从去年10月1日起早已实施新的审问犯罪嫌疑人法律,规范公安机关运用继续盘问手段,防犯公安“粗暴”审讯犯罪嫌疑人员以保护弱势群体,对违反规定的警察定下罚则。细观高智晟律师的公开信,则可见执法机关之蔑视国家法律到了何种地步,视国家法律为“摆设”。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不得不为文呼吁以“求是”!

文章中指出,要依法界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执政权和国家政权的关系,为中共依法执政提供制度和体制保障。肖扬表示,要正确处理好党和国家的关系,党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不代替他们的职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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