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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查处不实广告 台公平会将加重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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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九日电)广告已成为促销商品的必要手段之一,但不实广告不仅引起消费者纠纷,也会遭到主管机关罚缓处分。台湾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去年底特别实施“主动查处电视媒体及网路不实广告具体执行方案”,虽已陆续对近20家违规业者受罚,为进一步减少业者广告不实,达警惕效果,公平会将加重罚锾。

公平会自民国93年11月15日起实施“主动查处电视媒体及网路不实广告具体执行方案”,是历年罕见主动出击监侧广告不实案件的行动,尤其监侧对象包括网路,是相当大的工程。到12月31日止,已侧录76件可能涉及违规的广告案件,针对已侧录涉及违规案件,除主动列案调查或列为密切注意观察对象,其中61件涉有违反卫生法令者,已陆续移请卫生署进一步查处中。

至于这一波监侧行动将持续多久?公平会委员陈荣隆表示,“希望看到好的成效出来”。不过,所谓好的成效程度到哪里?陈荣隆不讳言地说,虽然已经处罚了近20家业者,不过,委员们也在讨论,是不是惩罚太少,应该把罚锾的金额提高一点,不仅对被罚业者处分,同时也对其他业者有警示效用。

虽然针对不实广告最高罚锾是新台币2500万元,不过,近来最重的处罚金额是东森得易购公司的75万元,而主要原因是因为东森得易购已是累犯,所以公平会才加重罚锾。

陈荣隆提到,罚锾金额是以比例原则,及考虑情节轻重。虽然已受处分的业者会比较收敛一点,但对其他尚未被监侧到的业者来说,他们认为商品广告利益恐怕比几万块的罚锾还高,所以委员们讨论对以后的违反广告不实的业者,研议将提高对他们的罚锾。

另外,由于网路媒体发达,公平会之前虽然也有处分过业者在网路上的不实广告,不过大多都是因为有人检举而立案调查。对于网路广告的查处,不仅碍于人力,也因为网路广告随时会撤下,提出证据较难,因此,这波监侧行动中,还是以电视平面媒体为主。

不过,虽在监侧上人力不足,但并未降低公平会对不实广告业者开铡的决心,在这一段期间,公平会另受理民众检举91件涉及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不实广告规定案件。因此,陈荣隆表示,在网路媒体部分希望民众多多主动检举。

“广告”已成为商业行为不可或缺一环,公平会一方面提醒消费者不可轻信夸大广告,以免受害;另一方面也呼吁业者,不要心存侥幸心态。

事实上,一旦被发现广告不实,即便处分金额不高,但对商誉也有严重影响,因此,业者在进行广告行为时,应该要更谨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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