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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渔船冲撞巡防艇 代价徒刑8个月加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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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七日电)冲撞巡防艇代价有多高?依据法院近期一项判决,除了八个月有期徒刑,另外附带民事赔偿新台币四百万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表示,绝不姑息不法分子的挑衅作为,而执法的公权力也不容挑战,呼吁渔民配合海巡查缉作为。

海巡署指出,这起渔船冲撞巡防艇事故发生在去年六月二日,担任渔船“荣祥六号”船长的陈姓男子,趁机非法走私槟榔,遭第十二海巡队在新竹渔港查获。

不过海巡人员登船临检之际,“荣祥六号”因不明原因电线走火失火燃烧,陈嫌因不甘受损心生不满,在六月二十日酒后驾驶“荣祥六号”渔船直接撞击新竹海巡队停靠在新竹渔港公务码头的 PP-3539 号巡防艇, 造成巡防艇左舷肋骨断裂、通讯装备及零件等损害。

全案经检察官提起毁损公诉,新竹地院日前作出判决,陈嫌因酒后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及毁坏他人船舰,应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另外民事部分,陈姓船长还得负责理赔修护巡防艇费用四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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