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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部:依立院决议 执行中华电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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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五日电)台湾交通部政务次长周礼良今天在立法院说,交通部依据民国九十年立法院决议进行中华电信释股作业,释股过程中绝未图利财团,也努力为员工争取应有的权益。

今年五月二十七日立法院院会表决九十四年度国营事业预算时,通过决议,要求中华电信应停止所有释股作业。

不过,交通部在今年八月九日在国内以每股新台币五十六点三元,释出中华电信百分之三股权;国外ADR部分,则以每股ADR股价十八点九八美元,释出中华电信百分之十四股权。

周礼良上午到立法院科技及资讯委员会报告中华电信民营化释股作业,亲民党籍立委孙大千(桃园县)、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台北市)质疑,交通部不遵守立法院决议,赖士葆表示,要提案谴责交通部长林陵三、周礼良以及中华电信董事长贺陈旦。

周礼良答询说,五月二十七日立法院做出决议后,交通部就决议内容与效力,请教法界人士及请示行政院后,都认为交通部仍可继续进行释股。交通部推动中华电信释股也是遵照立法院九十年的决议。

他说,交通部要遵守立法院决议,照道理后面的决议可以推翻前面的决议,但立法院九十四年决议的时间、对象是有争议,大家有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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