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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
【大纪元10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四日电)交通部观光局今天表示,已发文旅行公会转知各旅行社,即日起旅客报名参加国内外旅游团,旅行社不可要求一次刷卡付清,旅客在支付定金后,旅行社只能在出发前三天或举办行前说明会时收尾款。
有民众投诉,不少旅行业者以“信用卡持卡人授权书”代替信用卡签单,通常业者取得授权书即将款项提走,但有时距离出国还有一个多月,旅费却已全部付清,既不合理也没有保障。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研究后认为,依据“国内、外个别旅游定型化契约书范本”第五条规定,消费者除于签订契约时,缴付定金外,其余款项于出发前三日或领取机票及住宿券时缴清即可。
根据消保会的解释,观光局正式函文旅行公会,旅客报名参加国内外旅游团,若采信用卡付款,应分两次刷卡,签约时先刷定金,等出发前三天或参加行前说明会时,再刷卡付尾款。
上项规定仅适用团体旅游产品,不适用单纯购买机票、住宿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