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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外车辆酒驾取缔 北市警局采人车分离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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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一日电)悬挂“使”、“外”车牌的车辆酒后驾车取缔,对于是否得移置保管车辆,由于相关法规解释不清,造成北市警局取缔上困扰。北市警局经与市府研考会研议后,将采“人车分离”做法裁罚,全案将函报交通部、外交部同意后实施。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这项“人车分离”做法,其中对于悬挂“使”、“外”车辆违规酒驾,为避免酒醉驾驶继续开车造成公共安全问题,仍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依法举发及代保管车辆,维护公共交通安全。

但基于驻华外国机构及其人员特权暨豁免条例中,对于驻华外国机构的财产有免于扣押、执行的特权与豁免规定,因此在驻华外国机构缴交移置、保管费后,即发还车辆,不受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应检附缴纳罚锾收据”规定。

至于违规驾驶人部分,北市警局指出,相关外交豁免条例并未针对这部分有豁免规定,因此仍应依法处罚;也就是员警针对违规开单告发,罚锾由裁罚机关依法催缴,若驾驶人拒不缴纳者,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去年八月、九月陆续发生两起驻华外国机构所属车辆及人员酒后驾车肇事案件,前往处理的北市松山、士林两警分局都依规定举发,并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但对于是否得移置保管车辆,相关法令解释不清。

北市警局因此在去年十月函请警政署转交通部解释,迄今未获交通部明确解释,加以对查获悬挂“使”、“外”车牌的车辆酒后驾车时,牵涉外交关系及各县市执法一致性,造成北市警局取缔上相当困扰,日前更引起台北市议员召开记者会表达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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