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振荣 : 中国的民主——翻穿袜子倒穿鞋

武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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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讯】(1)

“翻穿袜子倒穿鞋”——这句话是我们陕西人形容那些颠倒办事的人的行为的一句方言,今天我用它去说明我们中国民主被颠倒着进行的事情就非常合适。就这句话的字面的意义讲,袜子是要正面穿,鞋子也不能够倒着穿,但是,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确发现许多的“翻穿袜子倒穿鞋”现象,除了人在紧急、慌张的情况下,于被迫之中而无法按照正常的行为行动外,这样的事情大多数出于那些喜欢用颠倒方式办事的人之手。中国社会的民主,被“执政”(其实是“专政”)的胡锦涛、温家宝完全地颠倒过来就是本文要批评的问题。

但是语言同生活到底是两码事,生活中的“翻穿袜子倒穿鞋”的现象,我们一眼就能够发现,因此,我们就可以立即地给这样行为的人指出他们的缺点,可是呢?政治上的“翻穿袜子倒穿鞋”现象就不是这样很容易地被我们发现了,在很多的场合中,我们有时候把它看成是正常的事情,甚至在另一些场合中,我们倒认为事情“应当如此”。到今天为止,我们中国人几乎都认识到了要得有民主就得实行选举,但是选举从哪一级开始,就很少有人留意的了。也就是说,目前中国政治上的选举到底应该是“从上到下”,还是“从下到上”?胡锦涛、温家宝们认为应该“从下到上”,也就是说,应该先从选举村长开始,然后一级又一级的向上选,循序渐进,一直到最后选举“国家主席”……。如果说这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持续100年(按照邓小平的设计就是“100年”)的话,那么我们的胡、温二位“大人”不就是早已经“含笑于九泉之下”了吗?

诸位:这就是我在本文中所说的中国民主的“翻穿袜子倒穿鞋”!你即使看见了它、发现了它,但是你自己现在谁一说,它到底是“翻”在哪里,“倒”在何处呢?正如我上面所言,生活中的“翻穿袜子倒穿鞋”的现象,谁一眼不会发现呢?可是,这个“政治”上的“翻穿袜子倒穿鞋”的现象,不但不被我们中国人认为是错误的,而且还被许多的人,特别是一些“专家学者”们吹捧为“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民主做法。因此,当社会基层的选举已经被迫人们要起来“造反”(太石村的例子)时,而社会上的那些“有知识的人”却在一个劲地为这种完全被颠倒了“民主”而大唱赞歌。

(2)

袜子穿翻了,也许关系不大,充其量是一个美观的问题,但是鞋子如果穿倒了,就走不了路。就这个意义看,中国的民主其所以走了30- 40年还在原地踏步的原因,也就在于民主的“袜子”和“鞋子”都给穿“翻”、穿“倒”了。我小的时候,奶奶把全家的“选民证”藏在了“密匣子”里,像宝贝一样地保存了起来的情景虽然过去了40多年,现在还记得起来,“选民证”上写的时间好像是1955年。这就是说,选举在我们中国已经搞了50年的条件下,我们现在连一个“村官”都选举不出来,这应该是多大的悲哀啊!因此,我认为这其间有一个原因没有被我们寻找出来。在本文中,我是这样认为的,中国的当权派寻找不出原因,可以理解,但是我们这些在中国被称之为民运人士的人,也寻找不出这其间的原因,岂不是有辱我们的身份和名分。

我对民主选举的事情有这样的一种认识,说出来和大家共同地研究之。如果说中国的民主在还是“一张白纸”(毛泽东语),什么东西也没有,那么,实现民主的最好方式是从“从下到上”地选举;也就是说,先选村长,然后再选举乡长、县长、省长,最后是选举国家主席。关于这样的事情所凭借的逻辑,在美国这个世界上最民主国家建立的时候就已经被证实了,因此,人们在分析美国的民主起源时,无不提及移民们从英国带到美洲的英格兰乡镇民主。仅凭这一点,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在开始实行或者开始建设时,依照此逻辑行事,就谈不上有什么错误,这是本文中我强调的一点。也就是说,建设民主的行为如果真的是在“白纸上绘画绣花”的话,那么,民主的实施就应当坚决地按照“从下到上”的原则一步一步地走,而不允许照着相反的顺序去实施。

可是,到今天为止,当我们已经知道了毛泽东当年所鼓吹的“白纸论”是一种完全错误的东西时,我们非但没有从这种“错误”中清醒过来,反而越来越深的陷入到它之中去了的现象就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因此,在上一个世纪的最后的10年,当中国的当权派决定民主选举从村一级开始实施时,许多糊涂的人竟然为之摇旗呐喊。那时候,我在中国,看到了如此情况之后非常寒心,当时在我生活的那个小圈子里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赢得了身边的朋友们的认可,但是因中国缺乏基本的言论自由,所以,我的见解就只能够像见不到水分的豆芽菜一样地干死在瓦盆里。

我是这样地看待上述的问题的,即“白纸论”的最错误的地方就在于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民主在此之前没有起点,以为民主的事情在今天的情况下和今天的环境中应该“第一次”地去做。正因为如此,这种观点的要害就在于它于演绎的极端之处把近100年以来中国民主革命(“暴力”)的历史和民主运动(“非暴力“)的历史一笔勾销。也就是说不管是国民党的民主革命也罢,共产党的民主革命也罢,一概都是“错误”的,都在很大的程度上破坏了我们民族固有的道德因素,种下了“专制主义的种子”,以至于今天的专制主义就是它的直接的“结果”。如果说这样的看法在涉及到现今中国社会民主运动历史的话,那么也是一样,认为1966年、1979年和1989年的政治运动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社会动乱”,影响了“经济建设”。在篇文章中,我不想对这样很专门的问题进行批评,而只是说上述的看法和观点可以用“两个否定”来概括:否定以往的民主革命和已有的民主运动。这样以来,被“否定”后的中国民主不就是变成了毛泽东所说的“一张白纸”了吗?在这一张“白纸”上画民主的画,绣民主的花——我们不就是犯了毛泽东的错误了吗?

在这里,问题的焦点还在于被否定的东西其实是历史,因此,当历史的东西在不可能被否定的方式“否定”时,它只能够使它从价值的转化为非价值的,于是,“否定者”就不可避免地立于历史价值的“空白”之处了。就这样的事情分析问题,我们就会明了,被“否定”的民主革命历史和民主运动历史其实不是“否定者”们认为的“白纸”,而是一个表面上“无”,而事实上是“有”的东西。关于这一点,如果我们在自己的目前的行为中,一时还看不出问题来的话,那么毛泽东在前面所犯的错误就可以值得我们鉴戒。1949年,毛泽东把中国社会当成了“白纸”看待,认为他自己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新中国”的行为就是在“白纸上绘画绣花”,可是到了1960年以后,他就不是这样认为了,他发现了原来被他看成是“白纸”的东西根本就不“白”,它是一张“资产阶级”的“黄纸”,上面写满了“资产阶级”的文字,以至于他想把自己的“无产阶级”的文字想写在上面而大受挫折,文化大革命——如果我们对它有一个正确的理解的话,那么,也包含着毛泽东对自己在1949年提出的“白纸论”的一种“反省”。就此而言,当毛泽东晚年的“杏黄旗”理论出现之后,1949年的共产党行为不是在“白纸”上,而是在“黄纸”上“绘画绣花”的问题就用不着我论述了!

(3)

现在,我们中国有组织的要求民主、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可以大体的分成以下的3 类:异议人士;法轮功和民运人士。异议人士反对共产党本着强烈地要求真理和实现真理的愿望,因此他们只要真理,而根本就不需要考虑真理的“组织”方面的问题,如果说这样的行为是从古到今的所有异议人士的共同行为的话,那么,异议人士的真理是一个地道的“个人真理”的事情就容不得我们忽视。正是看到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对异议人士的言论就应当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不能够把它同民运人士的言论一样的对待之。用我们古代人的话说,他们是“立言”的人,而不是“立功”的人,这一点就特别地重要了。因此我们就不可能对异议人士的言论提出“组织”方面的要求,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就是苛求于他们的了。

关于法轮信众反对共产党的行为我们也应当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且不可简单的看待之。首先,我们应该明白法轮功不是政治组织,因此他们反对共产党的行为中没有政治内容和政治目的,于此相应的是他们认为政治是“救”不了人,而共产党其所以这样残暴地统治了中国人民56年,也就是“利用”了政治。既然是这样,他们所追求的那个“善”的境界是完全“超越”政治的,在反对共产党的事情成功之后,他们也是不“执政”的,因此我认为他们多次宣布的关于“修炼者不搞政治”的“宗旨”是很真诚的,也是很明白的,我们为什么非得要把一个政治的问题强加于他们呢?甚至用政治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的行为,好像法轮功信众也应该像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一样的在反对共产党成功之后,谋求“执政”!他们没有“执政”的目的,也没有这方面的思想,我是相信的,因此我们就不应该把在政治上总结经验与教训这样的事情“强加”给他们。在我们中国社会现在出现的大面积的精神腐化、思想腐败的情况中,他们是一些“精神”上的“尖兵”,因此他们反对共产党的目的、动机和行为都有着我们这些不是“修炼者”的人难以理解的“层次”和“境界”。因此在反对共产党的这一场人民战争中,他们是在一个特殊的阵地上作战的。

民运人士的行为同以上的两类人不同,在反对共产党的行为和过程之中,自始至终的存在着一个在政治上为我们中国人民总结经验与教训的问题。和法轮功相比,我们是搞政治的人,在反对共产党的行为中,我们是谋求“执政”的人;和异议人士对比,我们不只是要发表自己个人的“一鸣惊人”的高见,而是要把中国民主的理论和道理(它是普通知识)广泛地讲给中国人听,在这样做的时候,使自己个人的东西服从于中国民主化这个大局,并且从事实际的民主运动的理论研究工作,随时准备着策划和投身民主的运动。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必然要把目前中国看到的那些不民主的现象给予解释和说明,以启发人民对民主的思考。就这一点来谈论问题,中国民主为什么到今天还是处于非常低级的水平,好像民主的事情是今天刚起步开始做的哩!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看一看,周围别的国家,欧美国家的不说,就说一说我们亚洲的国家吧?韩国、菲律宾、新加坡、柬埔寨、印度、日本等,都在已经成功地进行国家总统、总理选举的时候,我们中国连一个“村官”都选举不了,这其中的问题到底是什么,难道不值得我们思考吗?

如果我们真的要研究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就不能不承认如下的情况:在现代条件下,任何一个国家要实行民主化,采取民主选举的办法来更换政治上的领导人,那么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采取“从上到下”的办法推进选举制度的实行,而不是把这个顺序颠倒过来像中国一样地“从下到上”。也就是说,选举的意义对于人民来讲首先是选举“国家领导人”,其次才是选举“地方领导人”,至于那些不是“政治”的职位要不要选举,民主并不过问这样的事情。在这里如果你稀里糊涂地认为选举的程序应当是“从下到上”,那么50年的时间我们中国连一个“村官”都选不出来的事情你能够认为是正常的吗?前几年,我在中国时,联合国出面由西方一些专家们组成的考察团,到中国南方去考察农村的选举情况,这样的行为我当时就很不赞成,原因是这些西方人太不了解我们中国的情况了,如果说他们了解的话,那么,他们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就可以知道这种选举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何劳到“现场去考察”,在这个意义上,“秀才不出门,晓知天下事”的话就可以派上用场的了。

值得说明的是,我这一篇文章如果写作在“太石村事件”以前,那么,肯定要对我的观点做出冗长的说明,但是我是在此事件之后写作的,就不需要说很多的话了。“太石村事件”——这个目前被海内外人抄得纷纷扬扬的事件就是对本文中的民主选举不能够“从下到上”,而只能是“从上到下”的我观点的最好背书。如果说这是一个“中国式”的背书,那么前苏联以及东欧专制社会主义的解体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民赢得了民主选举(不是选举“村官”而是选举“总统”)的事情也可以作为一种“国际”的背书。正是有这两个“背书”的存在,我才敢于坚我的观点是正确的。在选举问题上,如果“上面”“不正”,那么“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就可以说明“下面”的为什么会“不正”,在这里,这个如此普通的常识我们难道不知道吗?就这个常识意义而言,我认为,民主的知识是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的,它是一种“傻瓜型”的知识,同“傻瓜照相机”一样,你只要“摆弄”它,就没有人“不会”和“不能”。明天,假如我们中国人要选举国家主席,你认为哪一个中国人不够选举的资格呢?

(4)

照这样的说法来分析问题,是不是我就彻底地否认了民主选举中的才“从下到上”的程序呢?不,一点儿也不,我其所以主张现在中国民主的选举顺序应该是“从上而下”的原因就在于,我认为在此之前发生的民主革命和民主运动,已经是在打了“上面”的基础,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假设在民主革命的阶段中,中国人民以“枪杆子”的方式投了自己的一票,而这一票不是普通的票,是带着无数的人的鲜血的一票。因此,这一票的价值就是我们中国民主的“第一桶金”。今天,我们不掏出这“第一桶金”的价值,而完全地要“抛弃”它就是我们的错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比我们批判的对象——毛泽东还要落后了,毛泽东在他的“晚年”都已经发现了,在共产党的“民主革命”之后如果不来一场新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话,“革命”的成果就必然地要着面临丧失的危险,也就是说,毛已经发现了共产党在不搞“第二次革命”时,“第一次革命”就会付诸东流,而我们却连这一点都看不到,怎么能够说明我们已经走出了毛泽东时代,有力量和能力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呢?

在民主革命中,我们中国人民用“枪杆子”投下的这一票,无论如何都是我们中国民主的开端和开始。因此,这一票是投在了国家制度上的,因此它是一个“上面”的票,也是民主的最基本的一票。伟大的亚伯拉罕、林肯对这一票的解释是:“国家的一切的结构,都属于居住在这片领土上的人民,他们一旦对现存的政府感到厌倦,他们便可以行使……革命的权利去推翻它”。现在,我们没有解读出这一票的价值,认为“上面”是“空”的,“枪杆子”的这一票没有意义,因此投票选举不应该从“上面”开始,这明明是我们认识上的错误,和中国的“国情”是格格不入的。所以,我的观点是,如果中国真的有一个“国情”的话,那么,“国情”所允许的民主选举不是“从下到上”,而是“从上到下”。道理很简单,如果“上面”的人(譬如国家主席)是选举产生的,那么,“村官”即就不是选举产生的又能妨多大的事呢?现在这个事情颠倒过来看,假如太石村的“村官”的这一次“改选”的事情办成功了,也就是说太石村的村民们“胜利”了,对于胡主席领导的偌大个中国来说,又能够发生多大的影响啊!但是,我们设想,如果胡主席是“人民选举”的,而不是邓小平“立定”的,你们想一想,中国民主的进程会达到什么程度,不就是一个合理的可以预测的问题吗?我是这样看问题的,在我们中国,目前民主如果是真的,它就可以表现在选举“一个人”的问题上面,而不是要选举数万个人。换句话说,“上面”的这“一个人”只要是公平选举出来的,那么,数万个“政治”职务的公平选举就是人们可以期待的事情了。因此在我们生活的21世纪,要检验一个国家的民主选举的真与假,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在这个国家的公民能不能选举“一个人”的问题上。

就理论来讲,现在我们处在了一个选择的时代,但是,这个时代之于我们中国人来讲,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就是说,我们在许多的事情上还遭受如中世纪力势力和习惯的奴役而不得自由。譬如,我在韩国居住,知道韩国的公民享有出国旅行的自由,其自由程度之高表现在韩国普通公民可以去70多个国家而不需要签证;他们可以自由地抛弃国籍,也可以在总统和议员的选举中自由地投票,可是,对比地看,我们中国人进入韩国可以说是98%的人是“非法”的,而在韩国的中国人也一度出现了不要中国国籍的事情,但是,所有的参与这个事件的人回国后都是背上了“叛国嫌疑犯”的罪名,于此相应的是,在中国谁又能够投全国“人大代表”和胡锦涛的票呢?但是问题不仅仅如此,还在于我在韩国发现,韩国社会的普通人的政治水平并不比中国人高多少,他们对政治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冷淡感,这和中国普通人对政治的关心是根本不同的,因此,我假设我们中国明天如果可以实行国家主席的直接选举制度,那么我敢保证这种选举的质量绝对不会低于韩国。

我这样一说,问题好像是清楚了许多,当人民已经要求选举国家领导人的时候,当权派却奉行一种相反顺序的民主,叫人们选举“村官”,这不就是包藏着不可告人的祸心吗?在1966年,人民用“造反”的方式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投票的行为,人民广泛地批评、批判“上面”的刘少奇、邓小平,并且顺藤摸瓜地批评和批判了“从上而下”的共产党当权派,这样的行为是民主选举的第一步,迈不了这“第一步”就不会有民主选举的“第二步、第三步”,这道理如此明白还要我说吗?如果你对你的“候选人”不具有批评权,只具有“歌颂权”,那么选举之于你又意味着什么呢,不是可以论证的问题吗?

今天,我们把这个民主选举的“第一步”中的前价值一概否定,认为这是“瞎折腾”,试问那个时候我们不行动,把这些“骑在人民头上拉屎拉尿”的当权派当神一样地供起来,难道就符合民主的原则吗?就此看来,在伟大的1966年,我们的错误就在于我们没有能够把他们最后、最终地“拉下马”,而不在于我们“拉”他们“下马”的行为。民主的精神不可能容许一些没有经过人民选举而“坐了17年江山”的人继续地“稳坐江山”。因此,我认为在伟大的60年代,中国人民创立了66式民主这不是错误的,而放弃了它才是错误的!那时我们连不太腐化的刘少奇、邓小平这些“老革命”都可以“拉下马”,可是今天,我们对他们的不入流的已经腐化到骨子里的孙子辈江、胡却毫无办法,这其间的毛病到底出在了哪?不就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深思吗?

前些日子,温家宝总理(这个名字妙极了,意思是说他的“家”可以取得“温饱”)说了个“乡一级”可以实行“直接选举”的话,我们中国的吹鼓手们就坐不住了,为此而大吹而特吹,好像以为这一下就把中国民主的灯给“拨亮”。诸位,我以为在我们中国人民的民主“火炬”处于半熄灭状态时,你就不能不让温家宝的“煤油灯”不发光。话又说回来了,当我们人民手里的民主的“火炬”在熊熊燃烧时,它所出的光芒就可以照亮我们中国大地,那时即使“庙堂”上放了几盏“煤油灯”,也妨不了多少事!

(5)

共产党中央要搞“从下到上”的民主,是为了维护其权力和官位,那些所谓的“专家学者”跟着鼓吹是为了混口饭吃,个别异议人士发表赞同的言论是出于对民主革命和民主运动的不信任,而我们民运人士跟着随声附和,就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这篇文章是写给民运人士看的,也是写给中国那些和我一样的普通群众的,我希望我们这些人在搞民主的问题上一定要拿出我们自己的东西,与这个意思相关的是,如果我们自己拿不出东西来,那么温家宝这些人拿出的这一套,我们再“反对”也是于事无补的。在其它的文章中,我说过,我们不是简单的政治上的“反对派”,我们在履行自己政治“反对”的职能的同时,我们又是中国民主的“建设派”,只有这样,我们才配得上“民运人士”的称号。

200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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