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有机制防范大陆人士来港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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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幸嫚香港九日电)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指,特区政府与大陆部门有既定机制,在港犯案的人士,在两三年内会被禁止再进入香港。

李少光表示,入境事务处会定期向大陆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提供在港违规或从事非法活动人士的资料,以便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加强对该等人士再次申请赴港的审批工作。据他了解,大陆当局视乎情况,一般在二至五年内都不会发赴港签证给这些人。

李少光表示,当局也留意到有个别人士以虚假资料办证来港,并已向大陆当局反映及将有关资料交给他们作进一步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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