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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私人停车场 辅导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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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金池/板桥报导〕针对台北县内部分业者未经申请就将土地违法辟建停车场,县府交通局停车管理课人员指出,这是普遍存在全县的问题,若严格禁止未经申请的私人停车场,县民将面临无处可停的困境,若放任不管却又对不起合法业者,目前只好以优先辅导立案为主要方向,若规劝不听,才会对业者开罚。

300多家 还未登记

相关业务人员表示,目前台北县合法登记有案的私人停车场约有114家,去年扩大就业方案增加人手全面清查后发现,北县还有300多家尚未合法登记的私人停车场,足证违法问题确实严重。

交通局人员说,尽管业者私自辟建也不登记申请,但碍于目前北县停车位严重不足,主管单位无法、也不能强制业者歇业,这样会造成民众严重反弹,因此目前交通局停车管理课对违法业者的态度,先以辅导登记申请为主,若业者从善如流申请登记,将可享有地价税优惠。

业务人员说,假使经过多次劝告后,业者仍坚持不愿申请登记,除了会函请国税局针对营利行为进行查税并开罚,也会根据停车法37条开出3000到1万5000元的罚单,希望业者能主动向停管课申请。

板桥1私辟停车场 将被追税、开罚

〔记者林金池/板桥报导〕民众检举位于板桥市松江街某私人土地,未向县政府交通局申请停车登记,径行辟建停车场,明显有违法行为;交通局停车管理课人员表示,业者确实违规经营,近期将函转国税局先行课税并开罚,但相关人员坦承,目前全县违法经营停车场的业者,是合法业者的3倍,积极查缉有实质困难。

位于板桥市松江街的临时停车场遭民众检举指出,这处私人用地辟建而成的停车场,根本没有向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却划设停车格出租,有违法之嫌。

民众检举说,按照停车场法规定,私人用地辟建停车场,必须先向县府交通主管单位申请营业登记,但这处停车场经营多年却不见交通单位取缔,业者也没有开立任何发票、不用缴交营利事业所得税。

记者实地访查后发现,业者在门口有挂牌,显示只有接受月租车辆,如果临时停车虽然接受,但必须先向管理人员洽谈,足证这处私人停车场确实对外营业,至于是否有向县府申请营利使用,管理人员对此表示并不清楚。

主管业务的交通局停车管理课人员指出,松江街这家业者确实没有登记,近期搜集资料后,将请国税局课税并根据停车场法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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