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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私人停車場 輔導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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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金池/板橋報導〕針對台北縣內部份業者未經申請就將土地違法闢建停車場,縣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課人員指出,這是普遍存在全縣的問題,若嚴格禁止未經申請的私人停車場,縣民將面臨無處可停的困境,若放任不管卻又對不起合法業者,目前只好以優先輔導立案為主要方向,若規勸不聽,才會對業者開罰。

300多家 還未登記

相關業務人員表示,目前台北縣合法登記有案的私人停車場約有114家,去年擴大就業方案增加人手全面清查後發現,北縣還有300多家尚未合法登記的私人停車場,足證違法問題確實嚴重。

交通局人員說,儘管業者私自闢建也不登記申請,但礙於目前北縣停車位嚴重不足,主管單位無法、也不能強制業者歇業,這樣會造成民眾嚴重反彈,因此目前交通局停車管理課對違法業者的態度,先以輔導登記申請為主,若業者從善如流申請登記,將可享有地價稅優惠。

業務人員說,假使經過多次勸告後,業者仍堅持不願申請登記,除了會函請國稅局針對營利行為進行查稅並開罰,也會根據停車法37條開出3000到1萬5000元的罰單,希望業者能主動向停管課申請。

板橋1私闢停車場 將被追稅、開罰

〔記者林金池/板橋報導〕民眾檢舉位於板橋市松江街某私人土地,未向縣政府交通局申請停車登記,逕行闢建停車場,明顯有違法行為;交通局停車管理課人員表示,業者確實違規經營,近期將函轉國稅局先行課稅並開罰,但相關人員坦承,目前全縣違法經營停車場的業者,是合法業者的3倍,積極查緝有實質困難。

位於板橋市松江街的臨時停車場遭民眾檢舉指出,這處私人用地闢建而成的停車場,根本沒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卻劃設停車格出租,有違法之嫌。

民眾檢舉說,按照停車場法規定,私人用地闢建停車場,必須先向縣府交通主管單位申請營業登記,但這處停車場經營多年卻不見交通單位取締,業者也沒有開立任何發票、不用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

記者實地訪查後發現,業者在門口有掛牌,顯示只有接受月租車輛,如果臨時停車雖然接受,但必須先向管理人員洽談,足證這處私人停車場確實對外營業,至於是否有向縣府申請營利使用,管理人員對此表示並不清楚。

主管業務的交通局停車管理課人員指出,松江街這家業者確實沒有登記,近期蒐集資料後,將請國稅局課稅並根據停車場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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