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疗纠纷案 受害者家属遭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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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黎路兮、陈星采访报导)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营岐村人李国顺,2004年8月因发放法轮功真象材料被送进龙岩看守所。关押40天后因身体器官衰竭、陷入昏迷状态被送入龙岩市第二医院抢救,10天后含冤而逝。家人认为这是送医抢救上出现问题,悲痛下要求狱方和医院提出解释,但遭拒。对此家属曾找律师,但当地律师不敢接此案。事后,家人不时地受到骚扰,当地610负责人李庆民扬言:“在共产党的制度下生活,我会把你治的死死的。”

不到30岁 看守所四十天即宣告病危

李国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营岐村人,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4年8月23日晚,在楼墩分发真象资料时被人举报。关押期间李国顺因不同意判决绝食,其母多次提出取保候审遭拒。

9月8日已绝食15天的李国顺,被转入闽西监狱医院救治。10月3日,闽西监狱医院向看守所发出病危通知,于下午5:30转入市二院抢救。

李国顺转入市二院时下身未着任何衣物,臀部通红且有溃烂,家属看到李国顺被藏在被下的双手还戴着手铐。(明慧网)
李国顺转入市二院时下身未着任何衣物,臀部通红且有溃烂,家属看到李国顺被藏在被下的双手还戴着手铐。(明慧网)
李国顺转入市二院时下身未着任何衣物,臀部通红且有溃烂,家属看到李国顺被藏在被下的双手还戴着手铐。(明慧网)

所方百般刁难 延误抢救时机

据市二院医生诊断,当时的李国顺已呈现昏迷状态,且静脉血管硬化、各器官均已衰竭、功能丧失,当下发出病危通知。医生告知说若早十日送至市二院很容易就能抢救过来。

相当贫困的李家陆续向院方交费一千多元,但送入市二院的前三天,因账上没钱院方并未对李国顺作出有效的抢救行为。家人多次与看守所值班人员交涉救人优先,不过他们没有向领导反映,值班人员卢振洋还屡出恶言。

10月6日,院方告知家属,再不进行抢救,将熬不过下午3至6点间。家属只好直接到所里找干部,所里才向院方办理挂账手续,并开通绿色通道(只开了一天,便匆匆关闭),于下午3:30 ~ 4:30院方始对李国顺进行抢救。

10月14日早上4点半左右,进来一个护士给吸痰。当时李的气管已经切开。护士拔开接头之后,呼吸机就出现混乱,吸完痰后还是这样,当时护士说没关系。但李国顺脸色发紫,头冒汗,心律由100降到30,家人赶紧再叫护士、医生,但已经来不及。抢救到8点。

开脱罪责 强制要求家属接受死因为‘自杀’

下午1点半,尸体解剖报告以口头形式通知家属:“绝食引起各器官功能衰绝而死,结论是自杀。”对此家人不能接受。

据了解,李母于8月28日以后即多次要求取保候审,均遭到拒绝。10月3日在医院下达病危通知后,法院突然在10月4日下午,要求家属在取保候审单上签字,家属不同意,到了10月6日下午,镇派出所又打电话告知欲代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家属严厉告知:“谁签字谁负责”下才作罢。

为了开脱罪责,10月8日晚上市、区、镇三级政府、区公安局、法院五家单位领导到病房去看李国顺,晚上10时左右,家属即收到法院送来的《人民法院监视居住决定书》、《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其中《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陈颖、审判员:曾宏斌、代理审判员:郑丹玫)。10月9日上午,看守所要求家属在释放证明书上签字,家属拒绝。

停尸期间 李国顺遗体遭盗火化

三十岁不到的李国顺在看守所五十多天即离开人间,家人的承受是无以言表,其母即因伤心过度住院多日。家人认为李国顺的去世是送医、抢救上出现问题,要求提供李国顺在两个医院救治时的病历、尸解报告,但遭拒绝。本报记者向市二院核实时,被告知病历被区公安局封存无法拿到。根据当地法律:看押期间,嫌疑人即使自己撞墙而死,看守所也负有责任的。不过家人为此找律师均遭拒绝。

由于家人不能接受官方给的说词,一直不同意签字火化遗体。不过警方一直不让家人看望遗体,后来才知道遗体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早已被火化。

此事在互联网上曝光后,龙岩市政法委、610即经常上李家骚扰。据了解家人目前在严密控制下生活。龙岩市委书记张谢辉说:“这是给龙岩市‘丢脸’!”610负责人李庆民则扬言:“在共产党的制度下生活,我会把你治的死死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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