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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隆志︰反分裂法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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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范正祥╱台北报导〕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陈隆志昨天强调,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威胁世界和平,挑战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已构成侵略罪及破坏和平罪,是犯罪行为,国际应谴责中国意图破坏和平,阻止其立法。

陈隆志形容,中国正在制定所谓“反分裂国家法”,罪行严重,就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纳粹希特勒所犯的罪行一样严重!

财团法人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昨天举办“反对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邀请国内学者、专家与谈。

教授国际法长达三、四十年的陈隆志说,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纽伦堡大审判已经确立非常清楚的原则,那就是破坏和平罪极为严重,中国正准备、计划、企图、进行对外国侵略,已违反国际法及国际义务,是严重的罪犯,是人民公敌,是世界和平的威胁。

他说,中国方面参与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政府官员及代表,必须清楚自己在做什么,都必须负起国际的刑事责任。

陈隆志强调,中国虽然想以法律外衣来掩饰其侵略台湾的意图,但这终究是犯罪的行为,违反国际法,这不是国内法的问题,而是要用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来处理,中国身为联合国一员,又是安理会的成员,更不该以武力解决问题。

不过,陈隆志也感慨地说,中国是台湾的敌国,为何仍然有许多台湾民众,钱也去中国?人也去中国?好像走厨房一样,完全无视中国的威胁,台湾的敌我意识和危机感在哪里?

 

〔记者范正祥╱台北报导〕台联党主席苏进强昨天指出,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可以说是打着“一石三鸟”的主意,希望能够借此打击台湾民主、透过并吞台湾来做为将来军事进出太平洋的跳板,以及压制未来中国的民主发展。

苏进强期盼美国政府和日本政府除了在口头上声援台湾之外,也能够以实际行动制裁中国。

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昨天在台湾国际会馆举办“反对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曾任职国安会的苏进强在会中表达对中国不满。

苏进强分析,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表面看似打击台湾,其实是要透过并吞台湾,做为军事进出太平洋的跳板,想插手东北亚,所以反分裂国家法不是只针对台湾,也是挑战美国的“台湾关系法”以及挑战“美日安保条约”。

他说,中国也想借着打击台湾,压制中国内部的民主发展。

苏进强表示,外界不应一味要求台湾自制,以免破坏和解气氛,如果那么做,“不就等于把双手绑起来等着被打!”

苏进强指出,共产党对台湾的打击是无所不用其极,台湾民众不能被“反分裂国家法”的文字陷阱或中国所做的一些动作,譬如要台湾的农产品到中国销售等,扰乱了自己本身的国家认同或敌我意识。

他认为如果台湾自己心防不建立好,就算没有“反分裂国家法”,恐怕也会让中国有见缝插针的机会。

反分裂法 是战争授权法

〔记者范正祥╱台北报导〕政大国关中心主任林正义昨天在“反对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论析,从“反分裂国家法”,台湾更清楚剖析中国领导人胡锦涛的决策思维,倾向“先发制人”构思对台政策。因此,国人过去若存有幻想,以为胡锦涛在对台政策上,态度会比前领导人江泽民温和,观念应作调整。

曾任国安会咨询委员的林正义认为,既然中国可以对台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台湾也要保有对中国统一说“不”的权利。台湾对中国片面改变现状,当然有权说不,防卫性公投是台湾的必要筹码,并寻求美日等国了解与尊重。

林正义指出,中国领导人胡锦涛全面掌权不久,权力基础仍有薄弱之处,迎合中国内部民族主义、消弭内部杂音,他想在“反分裂国家法”立下威信,却将面临把台湾向外推得愈远。

他特别质疑,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反对“反分裂国家法”,却有特定在野政党领袖不愿意公开对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加以批判。

他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真正的“战争授权法”,比起2000年的“三个如果”(如果台湾以任何名义分裂出去、如果外国势力侵占台湾、如果台湾无限期拒绝统一谈判 ),“反分裂国家法”动武条件更隐晦,解释空间愈大。

林正义提醒,北京一方面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一方面以新年(清明 )包机、货运包机、引进台湾农产品利诱台湾,中国对台湾进行和战两手策略,台湾因应时必须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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