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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捷运 传遭放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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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庆侯、李文仪、洪敏隆、钟丽华、林相美台北报导)一名署名“懊悔不已的人”,投书给多家媒体,声称自己在四月十五日,于台铁台北车站大厅和捷运淡水线电车内,以透明塑胶袋放置传染病菌,因内心受到谴责,所以提出警告。

台湾铁路局、捷运局及辖管警察单位据报,紧急动员搜索,确认并未发现“病菌恐吓信”中指称“微湿的棉布”和“病菌”,且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长周志浩从信件内容研判,潮湿的环境中,病菌并不容易散布,另各医疗院所并无任何病菌感染的案例发生,可确认这是一桩恶作剧,民众不必恐慌。

投书人称 塑胶袋装病菌

国内多家媒体昨天接到一封由邮局投递的不明信件,信件是用打字的,行文条理,段落分明,用字遣辞顺畅,没有错别字,信封未写投信地址,邮戳是来自桃园,信内署名“懊悔不已的人”。

文中寥寥数句,声称“我于九四年四月十五日,在台铁台北车站大厅及捷运淡水线电车内放置病菌,传染力很强,潜伏期大约四至六天,我是以透明塑胶袋包装三片微湿的棉布(并未封口),请快通知卫生署处理,再迟就完了”。

相关单位 成立反恐小组

由于西元一九九五年日本曾发生奥姆真理教在上班尖峰时间,于三条地铁路线的车站施放沙林毒气,导致十二人丧生,约五千五百人受伤,因此,案经媒体转通知台铁、捷运及各相关警察单位,各单位都如临大敌,除持续警戒调查之外,也谴责这名应该为自己行为“懊悔不已的人”,警方并针对恐吓信发信地点、邮戳及邮件指纹等方向,调查歹徒的真实身份。

台铁昨晚六时十二分接获铁路警察局通报后,立即成立反恐小组因应,并通知台北捷运公司、台北市卫生局、消防局、卫生署等相关单位,局长徐达文也通报交通部长林陵三,向行政院呈报。

随后台北车站人员会同警方兵分三路逐层自台北车站一楼大厅、地下二楼月台层、地下三楼与台北捷运交界处等详加搜索,昨晚八时廿分并未发现任何异状,列车则照常运转、未受影响。

台北捷运公司接获消息,也立即透过行控中心通报各车站主管、人员加强巡逻、警戒,并清查当天车厢清洁状况,截至晚间九时五十分各车站回报全线列车无异状,而每天捷运系统收班后,都会进行全面的车厢清洁,但为慎重起见,昨晚捷运收班,全面消毒捷运淡水线列车及台北车站,确保安全。

台铁:若有早清理掉了

台铁局长徐达文也指出,台铁台北车站每天每两小时或半天,至少打扫及清运垃圾三到五次,如果歹徒在十五日将袋子丢在垃圾桶或放在地上、角落,应该早就被清理掉了。

此外,台北市紧急应变指挥中心(EOC)晚间十点廿分,紧急联络北市廿二家急救责任医院,如果有病患因不明病毒,出现呼吸道、皮肤或肠胃道的感染,而病患又曾去过台北火车站或搭乘捷运,医院务必通报EOC,由卫生单位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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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作剧 也是犯罪行为

记者赖仁中、刘志原特稿

在火车或是电车上放置病菌,或佯称放病菌,都是犯罪行为。

前者,至少涉及恐吓公众、违背预防传染病之法令罪,甚至可能被控不确定故意杀人罪,最重可被判处死刑;若是放假消息,其恐吓公众的行为,最重也可处刑两年。

在大众运输工具上放置病菌,属于足以引发大众恐慌的恶性重大犯罪,其中“恐吓公众”部分,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至于触犯“公共危险罪章”的“违背预防传染病之法令”罪,也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前两罪都不是重罪,但如果所放病菌,一旦扩散开来,对人体伤害极大、甚至有致人于死的可能性时,将构成不确定故意杀人罪,这是“最轻十年、最重死刑”的重罪。

此外,病菌若以气体方式逸散,还会多涉及一条公共危险罪章中的“漏逸或间隔气体罪”,刑度为三年以下之罪,致人重伤为三年至十年,若因而致人于死,刑度为七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假使,放置的是一种绝不会致死的病菌,只会造成人体患病、不适或其他伤情,除了不涉及杀人罪外,前述其它罪刑仍跑不掉。

再退一步看,即使只是恶作剧、拉假警报,根本没有放病菌这回事,但因这般胡闹,易引发大众恐慌,可能有些人因而不敢搭火车、电车,故行为人至少涉嫌妨害秩序罪章的恐吓公众罪,一样有刑责。

放置病菌不仅涉及多项罪责,若还造成机关、运输工具或人体损伤,将还有民事求偿等着被告。

就算是搞假的,但火车站、捷运公司为了防范或紧急处理等,也可能增加不少人物力成本来应对、处理这件事,只要逮到恶作剧者,照样可循民事求偿途径找他,好好算这一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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