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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联认为国大职权行使法违宪 将声请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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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永昌台北二日电)台湾团结联盟秘书长陈建铭今天指出,国民大会职权行使法中有关修宪案复决的规定,已经明显违背宪法法理和精神,台联国大党团明天将前往司法院声请释宪,同时主张在释宪结果作成之前,国大复决修宪案时,应依据国大议事规则采逐案逐条方式表决。

陈建铭在卸下秘书长职务之前,在台联党中央召开最后一场任内记者会,针对国大职权行使法第九条,陈建铭表明台联立场,认为这项条文明显抵触宪法,因为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大是最高政权机关,立法院虽然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除非是透过制宪或修宪的手段,否则不宜迳以立法方式限缩政权的行使。

陈建铭强调,国大职权行使法第九条规定,无异是阉割国大代表人民复决宪法修正案的机制和功能,明显违背宪法的精神。台联国大党团除声明释宪外,主张在释宪结果作成之前,国大应该依据国大议事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只要有出席代表二十人以上的提议,获得过半数同意,得进行分条的复决。

他说,这次国代选举投票率仅有百分之二十三点三五,修宪的正当性和代表性已经被质疑,台联仍尊重人民在国代选举投票赞成修宪的结果,但主张国大在复决修宪案时应该遵守程序正义,如果将修宪当成儿戏,将使修宪一事无成。

陈建铭表示,民主进步党和中国国民党在这次国代选举中获得超过八成二的选票,即使国大采取逐案逐条的方式复决,只要国、民两党能够有效动员,通过修宪案绝对不成问题,实在不应坚持以违宪的国大职权行使法来破坏整个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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