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组织:不当精神健康立法违反患者人权

2005-06-21 19: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大纪元6月21日报导】(中央社日内瓦二十日法新电)世界卫生组织今天说,世界各国不适当的精神健康立法助长违反需要精神治疗患者的人权。

世卫组织精神健康部门的协调人冯克说,虽然由于不当的规定往往对精神病人造成更多的伤害,而且没有益处,所以立法并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但没有精神健康法令的国家还是应该立法,以填补漏洞。

冯克今天告诉记者:“立法是防止违反人权的一种方式。”

她说,精神健康的法令可以被用来设定基本的标准,如在精神疾病治疗设施内分隔男女精神病患者睡觉、盥洗和卫生设施等。

冯克在世卫组织新的“精神健康、人权和立法资源书”正式发行时说:“这些事情听起来都是很基本的事情,但是在世界各地,在这些精神疾病治疗设施内的人却被有系统的否定享有这些基本的权利。”

世卫组织说,有关精神健康的法令也可以被用来取缔长久以来被视为对病患有害的许多作法,包括从对精神病患使用脚镣手铐到不当使用电击治疗等各种不同的有害作法。

据世卫组织的资料,目前大约有四分之一的国家没有精神健康立法。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