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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不愿意做猪的代言人:这样做会有损形象

2005-07-04 15:4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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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讯】(据中华网7月4日报导)最近有关香香的《猪之歌》引发一系列纠纷令到许多养猪大县对这首歌动心加动手的事正传得沸沸扬扬,昨日下午,事件的主角香香到广州出席活动时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做任何与猪有关的代言人,即使公司要求她也会拒绝。

  最近流行的《猪之歌》引起四川的几个养猪大县兴趣,有的想买下版权作为畜牧科技城的“城歌”,有的想邀请演唱者作为本县猪业经济的形象大使。

  但无奈这首被指要价太高以及唱片公司涉嫌炒作新闻,令到这一系列的合作成为泡影并引发一系列的纠纷。

  虽然香香所属的唱片公司近日在北京召开记者会澄清问题但仍然未能平息。对此,香香说:“有关这些问题,之前公司已经在北京召开了记者会,我不想再讲,而且我也不想帮那些欲炒作的单位说话。”

  记者问她如果公司与那些养猪大县解决了纠纷,那她还愿意做形象大使,香香斩钉截铁地说:“我绝对不会再当任何有关养殖业的形象大使,毕竟我还是一个女孩子,这样做有损形象。(假如公司坚持要你做呢?)我也不会做。”

  记者问她既然有损形象为什么当初又会去洽商这个问题,香香就一脸无辜地说:“我也不知道公司去谈这个问题,我也是直到前几天开发布会的时候才知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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