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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不願意做豬的代言人:這樣做會有損形象

2005-07-04 15:4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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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4日訊】(據中華網7月4日報導)最近有關香香的《豬之歌》引發一系列糾紛令到許多養豬大縣對這首歌動心加動手的事正傳得沸沸揚揚,昨日下午,事件的主角香香到廣州出席活動時表示,自己絕對不會做任何與豬有關的代言人,即使公司要求她也會拒絕。

  最近流行的《豬之歌》引起四川的幾個養豬大縣興趣,有的想買下版權作為畜牧科技城的“城歌”,有的想邀請演唱者作為本縣豬業經濟的形象大使。

  但無奈這首被指要價太高以及唱片公司涉嫌炒作新聞,令到這一系列的合作成為泡影並引發一系列的糾紛。

  雖然香香所屬的唱片公司近日在北京召開記者會澄清問題但仍然未能平息。對此,香香說:“有關這些問題,之前公司已經在北京召開了記者會,我不想再講,而且我也不想幫那些欲炒作的單位說話。”

  記者問她如果公司與那些養豬大縣解決了糾紛,那她還願意做形象大使,香香斬釘截鐵地說:“我絕對不會再當任何有關養殖業的形象大使,畢竟我還是一個女孩子,這樣做有損形象。(假如公司堅持要你做呢?)我也不會做。”

  記者問她既然有損形象為什麼當初又會去洽商這個問題,香香就一臉無辜地說:“我也不知道公司去談這個問題,我也是直到前幾天開發佈會的時候才知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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