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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钱换专营权 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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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特稿)电信开放民营后,民众享受到电信自由化的好处,如今民营邮递业者又愿意缴交普及基金,补贴中华邮政,以换取“专营权”,从公众利益为出发点,交通部除了祭出重罚外,应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对于专营权,交通部所持见解为,宪法规定人民具有秘密通信的自由,为确保此一权利能贯彻实施,并由国家提供安全有效的邮政通讯服务,因此于邮政法上明文规定:“除中华邮政公司及受委托者,无论何人,不得以递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质之文件为营业。”

民营邮递业者批评,“专营权”排除民间参与经营,在现今自由化竞争时代,显得格格不入,形成不公平竞争。民营业者强调,民营邮递寄件效率快、费率折扣多,还有全天候到府收件等贴心服务。

民营邮递业者的说明不假,这从有各行业的业者甘愿冒着违法风险,委托民营递送业者服务可得到明证。

问题回到原点,民营邮递业者的生存空间,其实是中华邮政给的,如果中华邮政能摆脱国营效率不彰问题,民营业者怎会有成长养分?

因此,转型为公司化的中华邮政除了在邮政法保护下捍卫“专营权”,更需积极强化竞争力,学习面对严酷的商业竞争。交通部也应思考营造一个更开放的邮政环境,才更符合公众利益。

“专营权”之争,本质上是金钱之争,交通部祭出宪法“秘密通信”为由阻挡,在这个资讯取得如此容易时代,说服力并不强。如果业者愿意缴钱换取“专营权”,问题其实单纯许多,建议交通部不妨从此思考解决之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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