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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玥:积极管理方案提报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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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十三日电)台湾经济部长何美玥今天接受中央社专访时表示,经济部已把两岸经贸“积极管理,有效开放”方案提报行政院,尚待整合其他部会意见,共同执行;经济部会从整体国家利益考量,也会顾及厂商实际需要,不会让厂商增加太多困扰。

陈水扁总统元旦宣示两岸经贸“积极管理,有效开放”新思维,经过各界近两周的讨论、研议,相关做法逐渐成形。

何美玥11日在民进党中常会提出报告,未来加强审议、管理的投资案是上市上柜公司、高科技产业、投资金额重大、项目属于禁止类等对中国大陆的投资案,除要加强投资前实质审查,也要落实事后管理机制,并研议比照美国管制敏感高科技机制,增列产业审查小组,作为评估高科技项目是否开放登陆的参考。

何美玥今天接受中央社专访时表示,所谓仿照美国高科技管制机制,并非要比照美国的开放项目清单,而是在审查程序中召开公听会,广泛搜集社会各界不同的意见,再把这些意见提到学者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去做讨论,这样得出的意见会较为均衡、多元。

她表示,政府的管理作为是基于国家经济利益考量,“如果(投资)案子小到根本不损及国家利益,也不需要花那么大的精神去做”,积极管理的标的是对经济影响层面较大的重大投资案。经济部会全力配合总统的指示,以更审慎的态度从整体国家利益来考量,但也会考虑厂商实际需要,不会让厂商增加太多困扰。

何美玥说,由于经济部没有调查权,得到的资讯有限,过去审查投资案时只能做书面审查,未来落实积极管理,要先知道厂商的整体布局,投资后也要追踪其投资项目、金额是否与核准案相符;若发现有异常现象,必要时将由产业审查小组组团实地查访,相关费用该由政府负担的就由政府负担,她评估所需费用不致太大,经费问题可等整套管理机制获致共识后,再来讨论。

经济部已把相关方案提报行政院,尚待整合其他部会意见,再排入行政院院会讨论,决定实施期程。

何美玥表示,落实“积极管理,有效开放”需整合各部会力量共同执行,就像美国执行反恐任务,必须进行全球管理,也不是由单一部会来做,FBI等相关单位都要参与,台湾也是一样,如果事涉国家安全问题,就应由国安机制来支援。经济部会与相关部会分享资讯,如果发现厂商未依当初提出投资申请时的承诺去做,“(经济部)就让该知道的人知道”,这样就能达到共同管理的效果。

她进一步举例说,倘若各界认为上市公司海外投资应把获利汇回台湾,只要金融监理单位调整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时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现金股利,钱就一定会回来。事实上,厂商的做法都是反映社会需求,现在市场上喜欢股票股利甚于现金股利,政府固然可以要求厂商要怎么做,但也需要社会一起努力,“如果大家都倾向投资分配现金股利的股票,趋势自然就会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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